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同意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分支机构的批复
日期:2024-04-18 17:2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增设分支机构”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书面审查及现场审核,认为你单位的申请符合要求,同意增设分支机构,予以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对你单位登记的项目予以重新核定,核定后的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医疗机构代码:222154350182813143
三、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解放路122号;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社区乡里路9号
四、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五、所有制形式:集体
六、法定代表人:陈宝福
七、主要负责人:陈宝福
八、核定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 /全科医疗科 /内科 /外科 /妇科专业 /妇女保健科 /儿科 /儿童保健科 /口腔科 /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 /急诊医学科 /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 /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中医科******
九、服务对象:社会
十、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十一、医疗机构级别:未定级
十二、床位:30张(牙椅1张)
十三、注册资金:人民币393万元
十四、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7日至2026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长乐区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