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公示
日期:2023-11-17 10:25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卫生健康局
序号 | 处罚类别 | 相对人名称 | 处罚(案件)名称 | 地址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决定书文号 | 备注 |
1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长乐湖南卓玉波西医内科诊所 | 长乐湖南卓玉波西医内科诊所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闽鹏村长头39号 | 1、该诊所超出登记或备案范围开展医学检验活动,违法所得2000元;2、该诊所使用未具备资质的人员开展医学检验活动,使用未具备任职资格的人从事处方调剂工作;3、该诊所于2022年至2023年8月期间购进的二类精神药品中,地西泮片购进12600片,使用11060片;艾司唑仑片购进25900片,使用24920片;右佐匹克隆购进3300片,使用2988片,该诊所使用上述二类精神药品时未按规定开具、保管处方并书写相关病历资料。 | 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和福州市卫健委自由裁量综合FZ01WS-CF-0352、0353及福建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予以处罚。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元整;3、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2023.11.15 | 长卫医罚[2023]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