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6月16日)
日期:2025-06-16 11:53 浏览量:{{pvCount}}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长乐区总医院江田分院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6日-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2055035
二、传 真:0591-22055035
三、通讯地址: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湖文路201号1楼101审批室
四、联 系 人:林碧玲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州新美偏光片涂布材料新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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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闽鹏村鹏旺路27号福米产业园2、3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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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福州新美偏光片涂布材料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新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闽鹏村鹏旺路27号福米产业园2、3号楼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9578.7m2 总投资:59755.9万元,环保投资3000万元。
年运行实数:360天,每天工作24小时。
劳动定员:扩建所需的定员为101
人。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后经排气筒排放;涂布干燥有机废气经配套的燃烧装置+排气筒排放。 水环境保护措施: 近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软水装置浓水排入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同蒸汽冷凝水排入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市政污水管网。 声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维护。 (2)运输车辆经过对声环境质量要求较高的地方时,应限制车速、禁鸣喇叭。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一般固废 项目拟于建设一间垃圾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废膜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近期废树脂交由设备厂商回收处理。 (2)危险固废 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暂存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仓库、项目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定期对废气收集排放系统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生产车间采取硬底化处理以及遮雨、防渗、防漏措施。按照标准对危废暂存区进行设计和建设,同时将危险废物交有相关资质单位处理,做好厂内贮存的管理;配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定期开展演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