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5年4月15日)
日期:2025-04-15 15:13 浏览量:{{pvCount}}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设备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监督电话:0591-22055035
二、传 真:0591-22055035
三、通讯地址: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湖文路201号1楼101审批室
四、联 系 人:林碧玲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庄村东庄 299 号 2#A 区 |
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储能设备产业化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东庄村东庄 299 号 2#A 区 (4)项目性质:新建 (5)占地面积:占地面积 21300m2,总建筑面积 37012m2 (6)工程规模:硬铜 50 万件/年、软巴 300 万件/年、3D 折弯巴 10 万件/年 (7)总投资:50000 万元 (8)生产定员:全厂总定员 165 人,其中 93 人在厂内食宿 (9)工作制度:年工作 300 天,每天 10 小时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打磨废气(G1-1、G2-1) 打磨工艺产生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打磨区域设置负压抽吸系统,收集到 的废气拟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经过处理后尾气中仅含微量的颗粒物,引入27m 高排 气筒 DA001 排放。 (2)浸粉废气(G2-2) 浸粉工艺产生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围栏密闭浸粉区域设置负压抽吸系 统,收集到的废气拟采用滤筒除尘器处理,经过处理后尾气中仅含微量的颗粒物,引入27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3)天然气燃烧及烘干废气(G2-3) 天然气燃烧及烘干工艺产生的废气的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SO2、NOx和非甲烷 总烃。固化烘道设置负压抽吸系统,收集到的废气拟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 根据工艺设计说明,在活性炭吸附之前需对废气中的颗粒物进行处理,采用湿法除尘工 艺设置水喷淋塔,废气中的颗粒物与喷淋塔中的水雾接触后被吸收,达到去除颗粒物的 目的。去除颗粒物后的废气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活性炭的多孔结构对非甲烷总烃有较浸粉废气 滤筒除尘器 高空排放 打磨废气 滤筒除尘器 高空排放好的吸附作用,从而达到去除非甲烷总烃的目的。经处理达标后的后尾气引入 27m 高 排气筒 DA003 排放。 (4)挤塑废气(G3-1) 挤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根据工程分析可知,非甲烷总 烃的产生量较少,通过活性炭吸附后,与烘干废气一同由排气筒 DA003 排放。 水环境保护措施: 1.生产废水经“调节+水 解酸化+生化”处理后, 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入滨海区污水处理厂 集中处理;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排入滨海区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 1、选用低噪声级设备; 2、采用设备减振、隔 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 (1)一般工业固废: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间,妥善分类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设置危废仓库,妥善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危废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 (3)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生产管理,在生产工艺装置、管道、设备、阀门、污水储存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和 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落实厂区内主要污染隐患区域地面的防渗措施,将污染物泄漏事故降到 最低程度。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一般生产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每日清运。 (3)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