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4月23日)
日期:2024-04-23 12:50 浏览量:{{pvCount}}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锟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湖文路201号新区管理委员会1号岗1楼审批室
邮 编:350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福建锟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升级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滨海工业集中区二期海江路3号 |
福建锟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福建继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项目名称:福建锟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加工升级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锟泰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滨海工业集中区二期海江路3号 (4)建设性质:新建 (5)建设内容及规模:租赁福建省鑫隆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厂房(面积为8715m2),可年加工1万吨螺旋钢管。 (6)劳动定员:26人,15人住厂 (7)工作制度:年生产348天,每天10小时,单班制 (8)工程投资: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本项目刷漆、晾干在新增的伸缩式漆房进行,工作时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启,刷完漆后应在漆房内自然晾干24h后油漆完全固化,才能转移出油漆房。收集的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焊接烟尘经过移动式焊烟处理设备处理后排放,油漆房密闭负压,加强管理。
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依托福建省鑫隆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管网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厂界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减振和消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生活垃圾:设置存放点,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油漆废桶、废油、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储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设置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可回收的出售,不可回收的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危化品仓库、危险暂存间等四周设置导流沟,地面采取防渗,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一般工业固废间、项目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危险暂存间等四周设置导流沟,地面采取防渗、设置围堰等风险防范措施;厂区内严禁烟火,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灭火器、砂袋、吸油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