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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4月18日)

日期:2024-04-18 11:16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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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新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锦纶废丝再生颗粒 5500 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新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锦纶废丝再生颗粒 5500 吨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
福州新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

福州新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锦纶废丝再生颗粒5500 吨

2)建设单位:

福州新生新材料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4)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
(5)总投资:200万
(6)建设内容:
建设年加工锦纶废丝再生颗粒 5500 吨生产项目,产品为外购的锦纶废丝通过加工得到的成品锦纶颗粒。

(7)职工人数及工作制度:本项目有职工人数 6 人,均不住厂,厂内无食堂,全年工作300 天,一 班工作制,每班工作 8 小时。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水喷淋+高压静电吸附处理+15m 高(引至屋顶)DA001排气筒
 
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

生活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设施喷淋水循环使用,喷淋水每6个月更换一次,更换下来的油/水混合物作危废处置,不外排。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环保低噪声型设备,设备安置在车间内,采取基础
减震等措施,维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废滤网委托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收 集于垃圾桶,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进行防渗区域划分,地面采取防渗,危废暂存间按重点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项目生产车间等按一般污染区防渗要求进行建设,且具有防雨、 防渗、防风、防日晒等功能。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配备,严格落实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公司强化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完善环保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车间内严禁烟火;配备相应的堵漏材料(砂袋、吸油毡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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