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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4年4月16日)

日期:2024-04-16 10:27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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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市长乐区琪广通砂石有限公司大东海精品钢项目施工配套砂石料加工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6日-2024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市长乐区琪广通砂石有限公司大东海精品钢项目施工配套砂石料加工场
福建 省(自治区) 福州 市 长乐 县(区) 松下 镇(街道)
大祉村军民路 14 号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福州市长乐区琪广通砂石有限公司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琪广通砂石有限公司大东海精品钢项目施工配套砂石料加工场

2)建设单位:福州市长乐区琪广通砂石有限公司3)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4)建设地点:

福建 省(自治区) 福州 市 长乐 县(区)松下 镇(街道)大祉村军民路 14 号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5)建设规模

处理废石 200 t/a

(6)工程投资
项目总投资 4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元,占比11.1%
(7)生产制度及职工人数项目职工 20 人,实行三班运转,每班 8 小时,年工作
330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①汽车铲装石料及卸料时,采用 喷雾降尘措施。
②车间内采用 3 台雾炮喷雾降尘。
③砂土堆场苫布覆盖防尘,同时 厂区设置 6 台雾炮,加强降尘抑 尘效果。
④场地进出口处设置 1 个洗车台, 场内设 1 台洒水车,定期对车辆 进行清洗和对场地、道路洒水抑尘,确保生产时道路一直处于湿润状态。
⑤运输车辆货斗应全封闭,运输途中杜绝滴、洒、漏现象发生。

 

 

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喷雾、洒水全部蒸发或随物料 带走。
②湿筛、洗砂、压滤废水由 400m3沉淀池收集,后经洗砂废水收集沉 淀 池 絮 凝 沉 淀 后 泵 入 1 500m3 储水罐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③在砂石料加工场出口处设置1个洗车台,对运输车辆轮胎进行清洗,洗车废水经洗车台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④场地雨水依托现有截排水沟和初期雨水池和中水暂存池(合计14542m3)处理,后收集回用,不外排。
⑤压滤池加盖,防雨水。
⑥生活污水依托福建大东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经处理后纳入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项目废水压滤泥为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约 88100t/a,全部用于大东海场地施工回填。
职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6.6t/a,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机构处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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