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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8月14日)

日期:2023-08-14 10:00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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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低碳再生切片、改性工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4日-2023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 1 万吨低碳再生切片、改性工塑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 28号

 

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中检集团福建创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低碳再生切片、改性工塑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永荣锦江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鹏程路28号

(4)建设性质:扩 
(5)工程总投资:1659万元 

(6)建设工期:工期12个月

 

 

水环境处理措施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生产废水经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置

 
大气环境处理措施 

  废气由烟气净化处理系统(喷淋塔+静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采用密闭设备,生产车间采用自动卷帘门、密闭性好的塑钢门窗等,在非必要时保持关闭。

 

固体废物保护措施

  (1)一般固废:燃煤锅炉的灰渣作为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污水站污泥由燃煤锅炉进行焚烧处置

  (2)危险废物废油剂、聚合催化剂、过滤残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实验室废液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福建绿洲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置
  (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声环境保护措施 

  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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