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50期)

日期:2023-11-20 17:26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pvCount}}

| | | |

日期:2023-11-20 17:26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1期),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建国惠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和尖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对福建国惠大酒店有限公司经营的生姜(购进日期:2023-08-02)和尖椒(购进日期:2023-08-03)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生姜中毒死蜱的指标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尖椒中噻虫胺的指标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后生姜经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该批次生姜中毒死蜱的指标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仍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福建国惠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并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同时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食品原料不合格“尖椒”“生姜”的相关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334元;3、罚款5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7334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长市监处罚2023﹞464号。

(三)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原因排查:尖椒和生姜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种植环节问题。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使用相关产品并启动召回程序2、自召回公告发布二十个工作日内消费者可依据有效凭证向本单位要求退货、赔偿等合法权益,之后更加严谨管控进货渠道,预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