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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

日期:2023-10-30 14:23 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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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在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中,发现我区3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福州市长乐区古槐夏志传蛋糕店经营的香橙月饼、草莓月饼和蛋黄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受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对福州市长乐区古槐夏志传蛋糕店经营的香橙月饼、草莓月饼和蛋黄月饼(加工日期均为:2023-9-12)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香橙月饼、草莓月饼和蛋黄月饼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指标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2023年10月24日,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古槐夏志传蛋糕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香橙月饼、草莓月饼和蛋黄月饼

(三)下架封存及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情况。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福州市长乐区古槐夏志传蛋糕店立即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认真排查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福州市长乐区古槐夏志传蛋糕店对已经销售的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召回措施,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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