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因“格美”台风受灾我区农房损坏灾害救助工作
日期:2024-09-29 16:38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今年因“格美”台风灾害影响,我区农村住房损坏受灾户经初步排查有39户,根据省应急厅和福州市应急管理局通知,今年灾害救助标准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灾后民生救助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3〕2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灾后恢复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榕政办规〔2023〕20号)文件规定实施,今年因“格美”台风受灾导致农房损坏修缮补助标准省里补助2000元/户,福州市补助1000元/户,总共3000元/户,修缮补助属于救灾资金补助范畴,需要按照“户报、村评、公示、乡审、县定”的程序实施,以及农户申报登录国家灾害资金救助系统落实受灾情况信息申报,我局已经书面通知受灾农户以及相关乡镇街道,要求共同配合做好受灾户灾害救助的申报、村评审核上工作,逾期不落实的将予以取消灾害救助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