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日期:2024-09-18 11:29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江田镇人民政府:
8月27日,收到江田镇关于陈小开、陈澜夫妻二人因家中液化气泄露突发爆燃事故,导致二人重度烧伤,申请大额临时救助金的报告。经核实,陈小开,长乐江田镇江田村人,已婚,开滴滴车谋生;陈澜,长乐江田镇友爱村人,已婚,家庭主妇。该夫妻俩居住在江田镇江田村,于8月5日因液化气泄漏爆炸,导致陈小开全身96%的烧伤,陈澜重伤,目前二人均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ICU重症监护室就医,医疗费用将近50万元,致使家庭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
根据《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福州市长乐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因火灾、溺水、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伤残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救助标准确定的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不能缓解的特殊个案,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
鉴于夫妻二人无力承担后续高额治疗费用,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二人临时救助金各2万元(共计4万元),先行救助,事后补充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