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12-27 15:5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乡镇(街道):
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的通知》(榕建村[2019]151号,详见附件3)要求,决定开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重点和内容
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的国家重点优抚对象和革命“五老”人员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等5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全面排查突出问题隐患,逐一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确保2020年如期实现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严格按照住建部和住建厅关于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回头看”工作的部署内容逐一对照落实,对实施效果、危改任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以及区级住建部门是否参与审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出时的住房安全有保障问题,5类重点对象和其他贫困户房屋危险等级、鉴定时间、鉴定单位等信息是否采取挂牌、上墙、纸质档案等形式逐户标明等内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夯实危改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二、汇总上报
区住建局已于12月5日印发《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贫困户住房保障突出问题“回头看”的通知》(长建村镇[2019]107号),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回头看”,各乡镇(街道)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结束“回头看”排查工作,之后用半年左右时间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各单位应查缺补漏,及时报送因动态新增存量,对未享受各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新增且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数量,填报《长乐区各乡镇(街道)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数量汇总表》、《长乐区各乡镇(街道)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台账清单》(详见附件1、2)并盖公章上报,对无动态新增存量的,也应填报《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数量汇总表》经主要领导确认后盖公章上报;同时,汇总本辖区“回头看”排查报告于2020年1月3日前报送区住建局。
附件:1.长乐区各乡镇(街道)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数量汇总表
2.长乐区各乡镇(街道)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台账清单
3.《福州市城乡建设局等6部门关于开展脱贫攻坚农
村危房改造“回头看”排查工作的通知》(榕建村[2019]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