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管理
日期:2024-08-15 09:31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公安局
居民身份证管理 | 申领居民身份证 | [法律]《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
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
第七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 ||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
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 | [法律]《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 |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行政;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
换领居民身份证 | [法律]《居民身份证法》(国家主席令第五十一号) | |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 ||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行政;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 ||
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 [规章]《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效验居民户口簿。 | |
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办理流程 | 一、办理情形:有效期满换领。 | |
二、办理地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 ||
三、申领材料: | ||
1、委托书; | ||
2、有效期内中国护照资料页和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 | ||
3、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 ||
4、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 ||
四、办理流程: | ||
身份证管理-证件办理-特殊情况办证-疫情无法回国人员委托近亲属办证-照片引用历史相片-指纹点击“引用不采集”(如未曾采集过选择“未注册”)-档案扫描(4种申领材料、受托人书面承诺书、受托人与委托人现场视频连线时截取的视频图像信息打印页) | ||
五、不予受理情形 | ||
(一)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 | ||
(二)采取边控措施或相关限制出境人员; | ||
(三)在逃人员; | ||
(四)伪造、变造、买卖、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 | ||
(五)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人员。 | ||
六、注意事项: | ||
不能办理快递加快证件,只能办理20个工作日到户籍派出所领取的普通证件。受托人领取证件,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