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长乐段项目 中南樾庭(增补)安置房源分割方案
日期:2024-08-02 09:10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做好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长乐段征迁项目回迁收尾工作,经区安置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增补中南樾庭安置房源1套用于对接产权调换安置使用,具体户型为:105㎡1套。目前项目签约期已结束,根据《长乐区安置房源分割实施细则(试行)》(长建征〔2021〕2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福州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长乐段项目中南樾庭安置房源的分割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2日15:30
2、活动地点: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13#楼,区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二、参加人员
区住建局、区财政局、区土地发展中心、福州市长乐区机场第二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湖南镇、公证处、区领航公司、航建征收公司、项目涉迁村两委、被征收人代表。
三、房源户型抽取统计
按房屋征收项目的签约安置房套数1:1确定房屋征收项目的安置房抽取套数,具体抽取安置房数量如下:
中南樾庭
序号 |
房屋征收项目 |
正式签约期第一天 |
征收公司 |
户型抽取套数 |
105㎡/11套 |
||||
1 |
机二湖南段 |
2023.08.31 |
航建 |
1 |
合计 |
1 |
四、房源分割准备工作:
(一)抽签工具:摇球机。
(二)摇号球:摇号球由被征收人代表和公证处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摇号球上的数字代表相应的楼栋、楼层。如8#、9#楼房源使用“8号球”、“9号球”代表;10层、11层房源使用“10号球”、“11号球”代表等等。
(三)现场房源抽取动态展示
现场布置楼盘表,由征收实施单位工作人员实时展示摇号结果以及房源被抽取情况。
(四)人员职责:
1、抽签人:涉迁村被征收人集体推选的代表。推选的被征收户代表未到场参加和到场后拒绝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抽签机会,将在见证人员的见证下,由被征收户所在村(居)干部直接代抽签。
2、记录人:福州市长乐区住建局征收所工作人员。
3、福州市长乐区住建局安排人员做好全程录像,其他相关人员作为现场见证人。
五、房源抽取流程
各户型抽取按整幢为单位,在单次抽取过程中,若该幢的套数小于等于房屋征收项目剩余所需的套数,则该项目必须将该幢全部选走,不得拆分。若该幢的套数大于项目剩余所需的套数,则项目再通过摇号随机抽取该幢楼层,直至该项目该面积段的套数抽完。若抽取楼层的房源套数大于最后应抽取房源套数,则抽签人可直接选择该楼层所需房源,抽取完成后该幢继续作为独立的一幢参加下个项目的抽选,直至该幢所有套数被抽选完。
摇号机中出现少球或多球的情况,该轮次摇号结果作废,需重新摇号。
中南樾庭安置房楼栋如下,7#(1F、18F),8#(1F、7F、18F),10#(2-3F、5F、9F、13-14F)。
其中,105㎡户型位于8#(1F)1套、10#(2F、5F、9F、13F)每层2套、10#(3F、14F)每层1套。
参加抽取的房屋征收项目为:(1)机二湖南段。
现场工作人员根据房源抽取实时结果,及时在房源展示上进行标记。每个楼盘抽签完成后,抽签人、见证人、记录人应在对应楼盘《安置房源抽签结果登记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相关参会单位及涉征村代表应在前述各征迁项目《安置房源分割结果登记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完成房源分割工作。
六、其他相关工作
区住建局安排征收公司做好现场布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