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1-09-09 16:17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征收实施单位(公司):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规定(试行)》(榕房〔2021〕70号)文,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征收实施单位(公司)严格落实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公司)规范化管理,依法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
附件:关于印发《福州市房屋征收实施单位规范化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榕房〔2021〕70号)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