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E350182010210030200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监理) 已由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20]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长乐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89001平方米,主要建设感染楼、二期病房楼、二期科研楼、地下室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福州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范围为征地红线围墙、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修装饰、人防工程、幕墙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不含电业局实施部分)、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等)、抗震支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安装工程(包括室外道路、室外围墙、室外地面块料铺装、室外景观、雕塑及摆设小品、室外门卫保安亭、室外绿化种植养护、室外照明工程等)、室外给排水及电气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标识标牌、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垃圾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声学工程、厨房工程、体育工艺设计、夜景灯光、室内灯光、标识、公共区域家具布置、海绵城市专项、交通组织专项、装配式建筑专项、医疗配套建筑、洁净手术室、医疗安全防护系统、医疗防疫防射线防磁防毒专项、医疗净化系统、医疗气体、辐射防护、物流系统、污水处理、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实验室专项、景观评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过程BIM应用及专业施工BIM应用及指导等工程的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714092273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5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571115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90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16 09:00:00 至 2020-09-22 17:00:00 通过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cl.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0-10-16 09:30:00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 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银行保函 ( 含电子保函 )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③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上发布、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楼 , 邮编: 350011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38722646 , 传 真: /
联系人: 徐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创意园6号楼4层 , 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3828909 , 传 真: /
联系人: 叶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长乐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cl.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长乐吴航路178号(原邮政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首占新区财富中心1#1A楼7-8层
联系电话: 0591—2820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