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公示信息(2025年8月4日)
日期:2025-08-04 15:25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行政相对人 |
行政相对人单位地址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处罚结果 |
救济渠道 |
(航) 文综罚字 〔2025〕0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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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旅游经营者未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包价旅游合同有关信息 |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 |
警告 |
当事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日期: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