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确定黄恩浩故居等3处古厝为我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通知
日期:2020-11-10 10:4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各有关乡镇(街道):
经我局2020年第15次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将琴江村的黄恩浩故居、江田镇桥里村的东园王锡故居旧址、梅花镇的彭家大院等3处古厝确定为我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附件:1.黄恩浩故居简介
2.东园王锡故居旧址简介
3.彭家大院简介
4.省、市专家意见
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附件一:
黄恩浩故居简介
黄恩浩故居位于航城街道琴江满族村,为三进合院式民居,占地约700平方米。入门为随墙虎头门,开四扇大门。入门小天井,两侧夹山墙,设竹节漏窗及券门进侧天井。一进主厝面阔三间,进深五柱,穿斗式木构架,双坡硬山顶。前后充柱位置做隔架拉结明间缝架。二进前部设卷棚廊、屏门。卷棚廊坐梁狮雕刻精美。二进天井两侧为书院。二进主厝面阔三间,进深五柱,穿斗式木构架,双坡硬山顶。三进院落主厝为二层阁楼,相传为藏书楼,旁侧原有花园。整栋建筑各种雕刻、花窗均精美、繁复,具有很高的历史、艺术价值。
黄恩浩,嘉庆十八年生,字玉波,中极曾孙,河鳞长子,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咸丰三年(153)会试大挑一等,引见奉旨以知县用,签掣江西省,历任江西建昌、铅山、宜黄、临川、南昌等县知县,“发逆之乱”以保守抚州城功擢知府赏花翎,三品衔署抚州知府授袁州知府。充同治庚午科监试官,密保循吏,奉旨以道员交军机处存记。诰授通仪大夫。于光绪五年(1879年)因母老告终养归。
附件二:
东园王锡故居旧址
东园王锡故居旧址位于江田桥里村东园8号,基础为明代遗存,地面建筑清代所建,为二进合院式民居。现存条石铺砌石阶、石阶门楼遗址、铺石前埕、院门、前天井及两侧书院、前厅、中天井、后厅。总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不含石阶)。石阶旁有“首龙”摩崖石刻。该旧址历史遗存丰富,人文内涵深刻,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
王锡,字克刚,福建福州府长乐县人,明朝政治人物。永乐十八年(1420),福建庚子乡试中举。永乐十九年(1421)联捷辛丑科进士,授归善县知县。
附件三:
彭家大院
彭家大院为梅花镇人彭敏俊、彭世通、彭世祥于1899-1922年间建造。为二进合院式布局,系典型的洋厝壳式民居,是梅花唯一一座八扇七开间的大院落,也是梅花唯一一座独具中西会璧的古厝。主厅为光绪年间所建,面阔七间,进深七柱,明次间前门柱减柱设大扛梁,明间进屏厅,后天井两侧书院,后厅位于台地之上,设双侧石阶,后厅已毁。门厅及前书院于1922年所建,其建筑风格模仿西方形式(民间俗称为广东楼),为二层砖木结构,设砖券廊。总占地面积约1060平方米(不含前埕),整座建筑规模宏大,用材硕大,各类装饰技法极为出色,类型多样,雕刻极为精美,具有非常高的艺术价值。
附件四:专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