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实务指引(试行)》
日期:2025-07-28 11:12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司法局
《实务指引》明确了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的特殊群体包括罪犯、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对象以及进入专门学校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针对这些群体的复杂性与差异化法治需求,福建省司法厅充分汲取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实践经验,紧扣“八五”普法规划要求,针对特殊群体的特征与法治需求谋篇布局,科学设计了分层分类分阶段的普法路径,明确提出5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举措,发挥法治宣传教育服务保障“五项工作”的积极作用。
《实务指引》着力于构建权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跨部门协作格局,不仅明确列举了司法行政系统涉及的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有关方面的普法任务,更通过鼓励探索特殊群体普法宣传教育新理念、新载体、新方法,提升精准法律服务能力。
下一步,福建省司法厅将持续聚焦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需求,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普法方式方法,不断提升特殊群体的法治意识和社会融入能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建、法治福建夯实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