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法律援助暖人心 群众满意赠锦旗

日期:2023-11-28 09:48 来源:长乐区司法局 浏览量:{{pvCount}}

| | | |

日期:2023-11-28 09:48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司法局

  一面印有“崇法维权 为民解忧 德高才厚 终成所托”字样的锦旗由受援群众陈某等四人送到了长乐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中,受援人紧紧握着中心工作人员和案件承办律师林燕铃的手不断表达着感谢之情 

  2022年,受援人陈某等四人受雇于石某某,从事栏杆加工工作,工作结束后,被石某某拖欠下工资约1.2万元未予以发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2年10月20日,受援人四人来到长乐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中心在受理该案件后,第一时间指派福建建达(长乐)律师事务所的吴秀钦、林燕铃2名律师承办该案件。该案件经过长乐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石某某应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受援人支付拖欠工资。后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于2023年5月23日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询问、核对本案相关证据,于2023年6月29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受援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律援助工作的一种鞭策。长乐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利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满意率。 

附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