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衔接资金分配的公示
日期:2025-07-01 10:05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千村示范引领,万村共富共美”工程 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的实施意见》《福建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2025年省、市、区三级共安排专项资金5600万元用于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其中省级衔接资金350万元。为顺利推进长乐区乡村振兴建设,经研究,对衔接资金分配整如下:
1.分配古槐镇屿南村环湖休闲商业街建设项目100万元;
2.分配古槐镇屿南村游客便民通道修复项目90万元;
3.分配鹤上镇白眉村2025年乡村振兴项目115万元;
4.分配罗联乡吴村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45万元。
现对分配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