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通知:

关于拨付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剩余专项资金的公示

日期:2025-02-24 11:18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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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福州市长乐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经研究,拟拨付已完成第三方审计的36个项目(涉及11个村)剩余专项资金1147.6026万元(详见附件)。

现对下拨资金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附件: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项目剩余专项资金拨付表

 

 

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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