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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公告

日期:2023-07-20 11:19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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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定于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举行长乐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

  二、 听证会地点: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会议室102。

  三、报名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7月28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3:00-5:00)。有意参加者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用地规划和用途管理科305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单位: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檀女士;联系电话:0591-28839911。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凭单位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报名,经举办单位确定后获得代表资格,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旁听,人数不超过5人,按报名时间顺序确定,由举办单位发放《旁听通知书》。

  (二)听证会代表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熟悉长乐区征地补偿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

  (三)听证代表应当准时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听证内容的意见,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四)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长乐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确定提供参考依据。

  (五)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有书面发言材料的会后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

  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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