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8-31 10:40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社会通报稿)
根据长乐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9月8日至10月23日,区委巡察一组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含区土地发展中心)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10月9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巡察整改工作抓严抓实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坚持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建制度、整改上见实效,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意识。我局党组主动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区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当天下午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并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用最有力的措施,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我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期间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及区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例会6场、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场,专题研究部署、协调推进整改工作。通过局党组主要领导率先履责、示范带动,其他党政班子成员都主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扎实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着力立整立改。局党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查摆问题、深挖本源、对号入座,精心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针对巡察反馈的四个方面31项问题,细化梳理成55个整改事项,制定整改措施131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责任人。局综合科紧盯整改工作进度,安排专人对照时间节点动态督促整改工作,牵头分管领导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调度会,研究、推动、解决整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难题,对每项整改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经过2个多月集中整改, 55个问题已完成49个,基本完成1个,深化整改5个。
(四)是强化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不断完善,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提升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能力。2个多月集中整改以来,共制定、修订和完善制度机制18项。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
(1)学习贯彻不够深入,仅简单停留在传达文件精神层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三会一课”、中心组理论学习、党课等方式,补充完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活动方案和计划表,持续强化党章、十九大和新思想的学习宣传。二是2021年11月6日,邀请晋安区党校杨婷老师为局领导班子成员、土发中心主任、各支部党员、各科室(中心、队)负责人、各基层所所长等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党课,课后由主要领导带头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实际开展研讨并作强调讲话,力求全体党员学深学透。
(2)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自觉性不够,未能做到入脑入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2021年10月,重新印制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小册,并发放至每名党员干部手上;同时,2021年11月6日,党课学习会后,由局党组书记亲自领读学习部分章节内容,进一步强化党员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内容的熟悉。二是对不动产中心副主任陈某某、计财科负责人郑某、监察大队队长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其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端正理论学习态度,确保做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应知应会内容了然于心。
(3)对新政策新法规传达学习贯彻不及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为进一步强化局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推进法规学习与实际工作相融合。一是2020年12月4日,邀请省厅相关处室领导开展宪法、新土地法、民法典等普法专题讲座,传达学习了自然资源和规划业务文件。二是2021年10月中心组学习会上,重点开展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有关国土资源的批示指示精神相关内容。三是2021年12月14日下午,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土发中心主任、各科室(中心、队)负责人、各基层所所长、全体在编人员参加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专题讲座视频会学习。今后,将继续强化政策法规学习,及时组织学习自然资源领域批示指示精神。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
(4)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上没有下功夫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完善局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长书记带头讲党课,班子成员按计划轮流讲。二是扎实开展各项党的主题活动,要求党员干部认真撰写发言提纲,各支部指定专人认真审核材料,杜绝再出现专题研讨会上领导干部没有进行逐一发言,发言材料、授课材料出现低级错误等类似情况。三是已责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研讨会发言材料准备不认真的土地发展中心副主任陈某某、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某某重新撰写相关材料,并由支部书记、副书记把关后提交。
3、践行新发展理念,促进自然资源有效利用发挥不力。
(5)绿色发展理念尚未牢固树立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将绿色发展理念列入12月党组中心组和干部学习内容,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绿色可持续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意识。二是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各阶段的规划编制,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各阶段规划编制过程中,高度重视生态优先、山体保护、绿色发展,按照“多规合一”要求,注重山水环境打造,融入生态新发展新理念,目前已完成长乐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评估工作,2021年3月省厅入库,将自然保护地等重要保护地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城市建设开发的底线作用。三是2021年2月,区政府研究制定《福建泰铭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主动做好《泰铭项目生态修复方案》修订和专家评审工作,并指导泰铭公司按修复方案做好边坡防护修复工作,截至目前已阶段性完成9级以上边坡修复工作,现在正在进行七级八级以上边坡修复。四是根据省市有关精神,经区政府批准同意,2020年11月6日营前街道办事处与福建泰铭新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已签订《泰铭项目场地平整产生多余砂石弃渣有偿处置协议》,约定泰铭项目多余砂石须缴纳处置收益金13767.523万元至区财政专户,并取得该项目多余砂石量500.6372万m3处置权。目前,泰铭公司已按协议约定于2020年11月18日和2020年12月2日分两次向区财政缴交6883.7615万元,按照协议约定余下50%(6883.7615万元)款项泰铭公司已于2021年11月4日缴清,该项目多余砂石有偿处置任务已完成。五是对矿管科科长杨某某进行诫勉谈话。今后将举一反三,对类似项目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按照《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依法规范落实项目内多余砂石处置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督促并指导乡镇做好监管工作,严禁违规开采砂石问题。
(6)促进土地集约节约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正在深化整改。1、针对批而未供现象突出问题。我局委托福州市勘测院对我区批而未供土地进行全面梳理,通过批、供图层叠加比对等技术手段先行梳理了我区2009年至2018年6075亩批而未供土地,按照土地用途进行分类并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一是批而未供工业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已报区政府并抄送各工业区和招商部门,待区政府研定后,我局将根据安排,开展土地供应。二是批而未供公建项目已督促业主尽快办理供地手续,今年以来,已处置644.85亩。三是针对部分边角绿地,政府已研定滨海范围外划拨给市政工程管理处,滨海新城范围内划拨给福州新区集团,目前已处置201亩。四是对于不符合当前规划地块予以撤销农转用批文方式处置,目前已处置486.636亩。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快2000—2008年批而未供土地分类盘整,推进批而未供处置,降低我区批而未供总量。2、针对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问题。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为切实推进闲置低效土地开发利用,根据具体情况对54宗闲置土地分别制定处置盘活方案,通过分类处置、分宗施策,确保处置到位。截止2021年12月,已全部完成54宗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其中促动工26宗,已收回8宗,已建成9宗,暂时延长开竣工时间10宗,置换1宗。
(7)坚持规划引领,管控约束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加强与相关部门及乡镇村的沟通和联系,主动走访部门乡镇开展规划调研和座谈,广泛听取民众的意见和建议,使规划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共走访18个乡镇、25个部门、开展50余场现场调研及大小会议,充分征求吸收各方意见建议。二是新一轮国土空间各项规划坚持生态优先,注重山水环境打造,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各阶段规划编制过程,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将生态保护红线、河岸生态保护蓝线等纳入规划统筹保护,发挥各类保护线对于城市建设开发的底线作用,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三是2020年6月,完成长乐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规划成果,2020年7月,区政府告知单(编号2020JJKJ019号)批复长乐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规划成果。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成果统筹考虑了沿江天际线关系,降低了沿江第一排建筑高度,适当调高第二排建筑高度,形成了高低错落有致,尺度宜人的城市空间形态。四是2013年长乐新区控规中A-03-39及相邻的A-03-40地块,其中A-03-39地块建筑限高60米,A-03-40地块建筑限高为80米,后为公开出让需要,将两个地块合并成一宗地块设定为城区2019年营前第2号地块进行公开出让,建筑限高按较高地块A-03-40地块限高80米进行控制,经过区政府2019年第11次常务会议纪要(一)([2019]11号)研究同意,并纳入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方案。五是融创项目规划审批到女儿墙的建筑高度为80米,其余突出屋面的梯间、水箱、构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的1/4,不计入建筑高度,未超建筑限高80米;斯坦福项目该土地出让规划条件中未设定建筑高度,建筑方案在容积率等指标均符合规划条件情况下予以审批,未认真核对控规中关于地块高度的要求。我局已对工程规划管理科负责人陈国波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严格按控规内容进行规划审批。
4、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
(8)行政处罚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规范执法流程,严格执法时限,对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违法占地案件,依法依规向长乐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对于文岭镇阜山村的姚某某违法占地案件,该案件原违法主体为姚爱官。该案系文岭阜山中学占用土地建设学校操场,违法主体应认定为文岭阜山中学,非姚爱官个人行为。因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我局于2021年11月8日撤销对姚爱官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长自然行罚字[2020]52号),并以文岭阜山中学为主体,再次立案调查,后续我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予以处置。三是对于航城街道霞州村的邹某某违法占地案件,违法当事人邹某某经我局催告后已自行缴纳罚款。对其逾期缴纳罚款问题,因该案已经结案归档,我局不予追缴滞纳金。四是对监察大队大队长陈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为避免今后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我局将进一步规范案件调查程序与流程,严肃行政处罚执法时限,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以及逾期未缴交并处罚款罚金的,依法依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依法依规追缴滞纳金。
(9)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贯彻上级部署不深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因机构改革人事变动,我局于2021年12月21日调整完善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长自然综〔2021]384号),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包片联系制度,各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基层调研,听取各基层所汇报,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非法采砂案件办理,委托鉴定单位对案件中涉及的矿产品品种进行相关检测、化验,截至目前,已对22宗非法采砂案件出具了矿产鉴定报告(其中17宗为2018年11月“砂霸”专项治理行动中涉及案件)。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存在,学风文风会风不实。
(10)学风不实,学习停在表面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挑战答题》考试结果已认真进行批改、统计,对成绩相对靠后的3个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要求其端正理论学习态度,切实做到学习入脑入心。二是安排专人完善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会记录,对党委专职副书记杨某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思想教育。三是已责成不认真撰写学习研讨和发言材料的不动产中心副主任王某某、区规划编制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某两位同志,重新撰写相关材料,由支部书记把关后提交。四是巡察反馈会后,我局即将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党内文件进行通报,同时,在党员大会上,局领导对巡察反馈涉及的党建问题进行再强调重申,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以为戒。
(11)文风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立即对以往错误的内业档案进行纠错,同时严格规范发文挂号,指定专人负责公文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公文管理。二是制定《公文管理若干规定》,从拟稿、审核、签发、存档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提高办文效率和办文质量。
2、作风建设不严不实,积习弊病还未彻改
(12)不作为、不担当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参照福州市局做法,施行行政管理与技术审查相分离,成立局审批服务组入驻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审批事项均集中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并充分授权窗口审批,进一步靠前服务群众,规范加强审批服务。二是2020年7月9日,根据省资规厅关于贯彻落实“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文件精神,我局已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划拨决定书和用地批准书办理事项合并,实现出让类建设项目“两证合一”、划拨类建设项目“三证合一”。2020年7月9日以来共核发合并后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37宗。三是分别于2021年4月9日、6月22日给项目业主发放《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告知书》,并书面函告相关乡镇(街道)督促项目业主进行复垦,同时分别于7月26日等三次约谈项目业主,对复垦不到位的项目业主发放《临时用地未复垦到位再次告知书》,督促业主及时按复垦方案要求复垦到位,还于4月8日、5月6日、7月31日、8月12日等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督促指导,对复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帮忙协调解决,并和相关部门联合对项目进行验收。目前10宗临时用地到期未复垦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其中:9宗已完成复垦,通过我局验收,并出具验收确认书批文;1宗(福州市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由于项目建设未完成,还须继续使用该临时用地,根据区道路交通征迁安置指挥部会议纪要精神,给予办理延期手续。四是对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监督科负责人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到期后的复垦工作。
(13)工作执行力不强,存在慢作为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成。一是对工作存在慢作为问题,对重点工作进行分类归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对涉及多科室的工作,明确主牵头领导统一协调办理。特别是关注度高的工作,局领导亲自挂率督察督办,确保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二是2021年11月18日-19日,福州市局组织相关专家对文岭镇“旱改水”项目进行市级核验,项目区内“旱改水”地块约800亩,新增耕地约15亩。通过核验组现场查看、检查内业资料,并组织研究讨论,核验结果认为项目区内高标设施基本完善,工程质量基本符合要求。“旱改水”地块需在春耕季节耕种水生作物后再进行核认,我局将继续对接上级,督促指导文岭镇在春耕季节及时组织村民种植水生作物,并做好项目管护工作。
(14)窗口收件未办结现象严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经梳理核查,截至2020年9月18件长期挂起(超过3个月)未办结收件中,5宗存在审批项目受理操作错误导致重复受理未及时处理、13宗建设项目提交材料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我局接巡察反馈意见即组织专题业务例会部署整改,一是对科技信息和行政审批科副科长黄某某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窗口受理工作人员对审批事项重复录入等错误系统操作做出书面检讨,要求其端正工作态度、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发函告知建设项目申报单位申领退件材料,并指派业务科室专人跟踪做好审批事项申办指导,18宗未办结收件事项均已落实整改。三是加强审批事项跟踪监测,指定专人对项目审批限时办结进行跟踪提醒,每周形成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周报,分发各局领导、科室,及时预警审批时限,有效预防审批超时。截止2021年12月17日,共编制审批效能周报46期。四是持续优化建设项目工程审批环节,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将建筑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并办理(长自然综〔2019〕872号),大大精简了审批关口,提高了审批服务效能;五是经查,2017年12月14日滨海新城安置房一期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规划联审》事项,由于业主申请事项错误,当日即依申请进行退件处理。
(15)是窗口服务效能不高,存在“体外循环”现象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定期通过明察暗访、会议部署等方式,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反复强调工作纪律、效能作风等,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效能。二是指定专人进行项目审批限时办结跟踪提醒,项目审批实行每日预警提醒,信息推送项目经办,每周形成项目行政审批效能周报,截止2021年12月17日,共编制审批效能周报46期,切实提高窗口审批服务效能。三是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按照“转作风、强服务、办实事”集中提升专项行动精神,2021年度局审批科多次牵头相关业务骨干赴企业开展提前介入下沉式规划审批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四是针对办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包括住宅小区)审核》时未经过窗口收件录入网上审批系统情况,经查,根据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2020年1月1日起,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宅基地审批。经区政府专题会议(〔2020〕52号)研究同意,2020年4月1日开始,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批新建村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宅基地《建设用地批准书》;同时农业农村局着手负责宅基地审批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健全村民住宅审批等管理制度。为解决过渡衔接期内的各乡(镇)日益增长的村民个人新建住房的审批需求,我局委派国土资源各乡镇所收集村民个人住房申请,以乡镇申请函件形式送我局统一审核研究。因村民住房申请数量大、审核时间短,经局务会议集中研究审定,快速审批了过渡衔接期内的个人建房申请。目前我局负责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危房改建规划许可,均通过网上审批系统窗口录入办理。
(16)考勤纪律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完善考勤管理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勤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违反考勤纪律组织处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勤管理。二是对巡察期间发现公出登记报备不规范的海域海岛管理科负责人李某某、工会副主席柯某某、原用地规划和用途管理科副科长李某、原用地规划和用途管理科办事员黄某某、文岭所副所长李某进行集体谈话,再部署再强调考勤纪律,要求局领导、各科室(中心、队、基层所)负责人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所属工作人员监管,确保严格落实考勤等机关效能工作纪律。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
3、财经纪律执行不力
(17)发放慰问费没有领款人签字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慰问费申领环节,杜绝没有领款人签字等问题发生。经核实,该笔款项用于我局党总支与潭头镇江塘村党贫困村结对帮扶,领款人潭头镇江塘村提供的五个“五保户”,11月3日已通过潭头镇江塘村干部协助找到领款人并予以补签。
(18)财务审批未严格执行“一支笔”制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进一步完善“一支笔”制度,始终坚持以内部控制为主导,研究制定《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审批流程,大金额项目必须要通过集体商讨决定。经核实,2018年12月正处在新旧局长交接期,该张经费报销汇总单是由我局前任局长林瑞耕签批。
(19)部分报销发票没有盖五联章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为进一步规范报销发票管理,2020年9月22日已全面使用五联章,今后将指定专人严格审核,非盖五联章的报销发票一律不予报销。
(20)个别费用超限额现金支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严格按照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把关现金支付行为,对1000元以上报销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2018年12月列支的档案整理费系档案室聘请个人负责整理,由个人去税务局开具正规发票,由于个人无对公账户,只能以现金模式支付。
(21)个别票据报销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土地发展中心计财科负责人刘某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将严格按照票据报销有关文件规定,规范报销票据审查。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和财务知识学习,让财务人员与时俱进学习掌握财务制度和财经政策,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2)个人工会会费缴交不合规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严格按照工资千分之五比例测算2019-2020年职工实际应交工会会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11月30日补缴应收工会会费10931元;区土发中心已于2021年11月24日补缴应收工会会费3297.93元;区领航公司已于2021年12月6日补缴应收工会会费1752元。上述补缴会费合计15980.93元, 2021年11月30日存入区财政国库账户。二是对工会副主席柯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严格按照《福建省总工会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工[2018]158号)相关规定收缴工会会费。
(23)外出培训人员多报差旅费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完善公务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出差审批及差旅费报销管理,财务部门严格把关,做到严谨、细致、认真审核,今后出差报销需附公出审批单等附件凭证方可报销。二是2021年11月4日清退外出培训人员多报差旅费1440元,并上缴区财政国库。三是对计财科负责人郑某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今后严格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差旅伙食和市内交通费票据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财行[2018]3号)文件有关规定,规范审核报销市内及城区交通费。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管党治党不严不实
(2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从严治党相关制度,完善两个“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督促各班子成员切实抓好主管、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从严治党工作全面落实。三是强化警示教育,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相关文件精神,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本单位违法违纪人员案例,以案为鉴,引起干部职工的重视和警觉。
(25)“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意识,重申强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切实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调整充实局机关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 ,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基层所党风廉政的监督指导,强化廉政风险意识。
(26)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教育、预警、监督、责任追究、廉政谈话五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二是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方案,围绕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科室职责等方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工作,组织各科室(中心、队、基层所)、土发中心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填写部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表共38份,个人风险防控表241份,并逐一签订廉政风险承诺书,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力
(27)廉政谈话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廉政谈话相关制度文件,提高纪检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工作,并对2019至2020年期间廉政谈话与谈心谈话混淆的9份材料进行纠正。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廉政谈话记录工作,规范做好谈话内页材料收集归档,确保廉政谈话记录内容详实,材料完整。三是严格落实“七必谈”要求,干部提任、转任、重要岗位人员变动时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廉政谈话。
(28)廉政警示教育开展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将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通过党组中心组、党课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党风廉政、中央八项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常态化强调部署党风廉政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结合“三会一课”、警示教育等活动,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同时,以案为鉴,分别在2021年6月3日、9月17日的党组(扩大)会议上对本单位违法违纪人员进行通报,引起干部职工的重视和警觉。
(29)因私出国(境)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建立健全因私证件管理台帐,对全局干部职工持有因私证件情况进行再摸排,除科级领导干部上交组织部统一管理外,其余持有因私证件的54人均上缴局机关统一保管,3人因私证照遗失的已签署《遗失承诺书》,承诺如有违规持有因私证件、未批出国(境)的情况,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并针对股级和重要岗位人员合计54人向出入境管理局备案。二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对我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进行学习,研究制定《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干部职工因私证件登记报备、审批管理等要求进行明确,强化干部职工因私证照监管,确保证照管理不出纰漏。三是对因私出国(境)审批表签批不规范的首占所副所长陈某、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某进行提醒谈话,巡察中发现未经审批出国(境)的金峰国土所办事员郑某某、土地发展中心征地收储科副科长林某某等11人进行问责,重申强调因私出国(境)相关纪律要求,杜绝国家工作人员未经审批出国(境)的情况再发生。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0)组织生活会形式化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对文岭所副所长李某、测绘队副队长李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端正理论学习态度,认真对待个人发言材料。二是已责成李某、李某某重新修改个人发言材料,经支部书记、组织委员严格把关后提交。
(31)民主生活会质量不够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研究制定从严治党相关制度汇编,进一步修改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组织活动,切实提高局内党员干部组织生活质量。二是2021年12月10日,召开区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局班子成员、土发中心班子成员在深入学习相关文件、征求各方意见、开展谈心谈话等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围绕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局主要领导亲自审核把关相关材料,会上,班子成员相互批评环节坦诚相见,结合机构合并以来工作层面、带队伍管干部等方面相互间提了不少有辣味的意见,达到了“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三是2019年1月25日召开的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方案已修改到位。
(32)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对象和内容、谈话主体及分工、谈话的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同时指定专人详细做好记录,填写谈话专用表,支部纪检委员对谈话记录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谈话要求、谈话质量不高的打回重谈,为谈心谈话的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规范和严格谈心谈话开展。二是已责令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吴某某分别重新与支部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并督促完善谈话记录。
4、党员监督管理较松散。
(33)党员关系接转不及时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已对系统内干部职工基本信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底,掌握情况,严格党员管理。二是目前何某某、杨某两位临聘人员已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到我局,何某某因个人原因已向我局提出辞职申请,故尚未接转党员关系。
(34)党务工作岗位由非党临聘人员担任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因我局被纳入执法体系改革,编制冻结,无法招收正式人员,待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我局将立即着手配强党务工作者。二是定期组织党务工作者参加形式多样的党务工作培训,提高现有局党务工作者的综合素质。12月份局党委组织下属支部党务工作者到党建模范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学习借鉴先进单位的党建工作经验和特色做法,效果良好。
(35)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组织从严治党相关文件汇编,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每季度将各支部党员党费收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监督。二是经核对交纳党费数额,陈某同志2019年1、2月党费已缴纳,目前经办人员已更新完善党费登记表。
(36)政务公开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印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公开栏、政府网站等平台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二是因公车改革,2018年8月以后我局公车统一划转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故2019年度无车辆使用费等情况。三是区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已按照政务公开要求立整立改,及时更新完善了政务公开栏,并落实长效化更新管理。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方面
1、问题整改后又发生同类型问题4个
(37)违建态势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正在深化整改。一是推进存量“两违”整治。巡察反馈2018年7月以来新增“两违”275宗,区委巡察“回头看”期间已整治166宗,剩余109宗未整治。巡察“回头看”结束后又陆续整治14宗,其中拆除8宗,原址修缮3宗,补办手续3宗,截至目前剩余95宗未整治。对剩余未处置的违法用地案件将进行分类处置,符合“一户一宅”的,将参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规范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制度的通知》(长政综[2018]363号)等文件,予以暂缓拆除;不符合“一户一宅”的,将督促乡镇予以拆除。但因涉及个人住房拆除难度较大,社会风险较高,整改工作需要较长时间。二是创新日常巡查手段,督促属地乡镇加强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严控新增“两违”问题;同时,积极开展卫片核查整治工作,每季度组织对全区“两违”卫片进行核查整改,把整治“两违”与城市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常态管理,长效管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强化事前监管,防止“两违”现象反弹回潮。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利用“智慧国土”对鹤上、江田的新增违建进行监管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区进行推广。
(38)执行上级决定不坚决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对于区委巡察中发现未上交因私证照的17名人员,巡察期间我局已立整立改,其中14人因私证照已统一收至局机关保管,3人因私证照遗失的已签署《遗失承诺书》,承诺如有违规持有因私证件、未批出国(境)的情况,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因私证件情况进行再摸排,重新梳理完善因私证件管理台账,并指定专人统一管理干部职工上交的因私证照,做到应交尽交,应备尽备。三是在党组会议上组织对我区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文件进行学习,研究制定《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职工因私证照监管,同时,对领航公司财务部工作人员陈某某、国土空间规划科办事员吴某某等18名巡察中发现未上交因私证件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重申强调因私出国(境)管理纪律。
(39)学习贯彻未做到学用结合,有的甚至涉嫌抄袭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已责成不认真对待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材料的一级主任科员蔡某重新撰写相关材料。二是在每周定期开展的巡察整改推进会上,局领导多次通报巡察反馈意见,强调狠抓落实整改,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引以为戒。三是已组织各支部党务工作者对所属党员学习心得开展全面体检,涉嫌抄袭的,由各支部书记批评教育后,一律退回重新撰写。
(40)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已于2021年11月29日前清退2019年和2020年文岭、金峰等4个国土所共17名工作人员定额报销差旅费66380元,并存入区财政国库账户。目前尚余文岭所林某某一人,已于2020年9月辞退当事人,现通过文岭国土所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故暂未清退到位。二是对首占所所长林某某等4个国土所的8名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下一阶段将吸取经验教训,强化差旅审批登记管理,严格差旅费用报销审核,强化报销人财经意识,严禁费用包干报销,落实实报实销。
土发中心:一是2021年11月发函至陈某某、陈某某、方某某、李某、谢某等5人,要求他们清退2013-2014年违规发放的差旅费,同时要求陈某某一并清退2014年3-7月不符合规范报销的过桥过路费,但因5个相关当事人均是临聘人员,目前均已不在职,故暂未清退到位。土发中心将继续催促当事人清退。二是2020年3月制定完善《福州市长乐区土地发展中心土地收储内部控制制度》和《长乐市土地发展中心公车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及差旅费用报销。
2、其他整改不到位7个
(41)土地违法案件持续高发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因机构改革,无法招考执法人员,至今无法补充执法人员。通过岗位调整等手续,目前18个基层所均配备持证执法人员。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邀请省市资规专家、执法业务骨干、律师等进行执法实务知识培训,加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及必要的法律知识。召集一线执法人员参与福建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提高执法队伍持证率。2021年10月31日,我局组织10人参加福建省司法厅组织的2021年度行政执法资格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并全部合格通过;2021年12月14日,我局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队、中心)负责人、18个基层所负责人以及局机关全体在编干部参加有关新《土地管理法》、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专题讲座,帮助加强掌握执法实务有关知识。
(42)混编混岗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正在深化整改。一是规范人员借调手续,对所有借调手续进行梳理,无组织部门审批的,通知立即返岗上班。二是人员混编混岗使用属历史遗留问题,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目前我局下属单位(除不动产中心外)均被列入执法机构改革,编制冻结,人员无法调动且无法招收正式人员,我局已多次沟通组织、编制部门,待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将积极推进、逐步解决混编混岗情及基层所员工不足问题。
(4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已责成一级主任科员蔡某、退休干部黄某某、林某对雷同的述廉述责报告重新撰写,经主要领导把关审核后提交。二是对一级主任科员蔡某、退休干部黄某某、林某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思想教育,严肃认真对待个人撰写的相关报告、发言、心得体会。
(44)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机制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预警、监督、责任追究、廉政谈话五位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二是围绕自然资源工作职责,对重点领域、重要部门、重要岗位进行廉政风险全面摸排,组织各科室、中心、基层所按照职责、岗位分工填报廉政风险防控表,形成廉政风险防控台账。
(45)执纪监督问责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制定重要节点监督检查方案,在五一端午、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明察暗访、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内部督查;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组开展疫情防控、违规经商入股等专项督查,并指定专人规范做好检查及台账登记记录。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各班子成员自觉抓好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分管科室、基层所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6)往来款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正在深化整改。我局暂付款挂帐主要是由于在财政会计核算中心进行财务核算期间,将财政拨付我局的土地报批款记为其他应付款,将我局同时期下拨的征地费和上缴省厅的批次款记为暂付款。经与财政沟通后,财政局要求只能对已出让地块的暂付款做冲销处理,我局2019年已核销18119万元,剩余部分整改措施如下:一是与区财政核实暂借代垫的用地项目批次款或收储费用是否已出让进行帐目上的核销。二是争取联系上相关往来单位,清理应收应付款项。三是督促局下属地产公司进行清查审计,厘清帐务后冲销我局的应收款项。四是指定专人密切关注往来款项变化,及时处置挂账。
(47)项目推荐单位比较集中。该问题尚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土地整治项目推荐单位比较集中,是由于历年项目的测量、设计、监理单位均由各乡镇从福州市国土局推荐的名单中自行委托。我局已对各乡镇在作业单位选择程序、合同签订、取费标准、履职服务到位等进行全面检查,各项目作业单位合同签订、取费标准、履职服务情况等均符合相关规定。目前2018年22宗项目均已完成现场施工,各作业单位均能按照要求履行自身职责。二是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整理项目的指导,避免因委托单位过于集中影响项目进展。
3、上轮巡察(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5日)发现的原城乡规划局3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9个,整改不彻底的有8个。
(48)新发展理念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目前已完成长乐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优化提升规划成果。
(49)学习贯彻未做到学用结合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对相关当事人法规监察科负责人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加强思想教育。
(50)信访投诉逐年攀升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2020年12月12日,调整充实信访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7日,研究制定《信访事项承办规程》、《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导干部接访制度》以及《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工作制度》等配套制度,明确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办理、领导干部接访等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访工作。二是加强部门联动执法。针对住宅小区违建类信访件,会同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属地乡镇现场联合执法,采取停水停电、冻结产权等措施,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同时,在日常自然资源执法中,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将案件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属地乡镇,发现违法占用耕地涉刑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针对中茂岱湖城11幢、万钢外滩公馆、紫金轩小区等住宅小区违建类信访,我局多次会同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属地乡镇等开展现场联合执法,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51)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对原规划局纪检组组长潘某某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加强材料审核把关,局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材料由支部书记和主要领导严格把关审核后提交。
(52)“一岗双责”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修订完善两个“责任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要求,督促各班子成员切实抓好主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廉政谈话相关文件,严格按照廉政谈话规定,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廉政谈话记录,杜绝党内谈心谈话与廉政谈话相混淆情况再发生。
(53)执纪监督问责不力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廉政谈话有关制度,提高纪检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开展廉政谈话工作。二是重新对黄某某等10人进行一对一提醒谈话,指定专人负责廉政谈话记录工作,结合被谈话对象的问题类型、性质等开展廉政谈话,杜绝谈话内容模板化、不规范现象。
(54)日常监督有所缺位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一是结合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实际,围绕违建整治、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健全完善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的督查机制。二是强化常态化内部督查,通过明察暗访、抽查检查等形式,对科室、基层所作风效能进行检查,并指定专人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帐,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抓好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55)规划条件变更程序执行不规范
整改情况及主要成效:该问题正在深化整改。该地块为法拍地块,存在办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区政府多次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多次通知业主向我局申请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但因业主对补缴标准存在疑义,业主一直未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也未按变更后的规划条件动工建设。目前项目正在履行司法程序。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区委巡察一组未向中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移交问题线索。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整改,区委巡察一组反馈的4项5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9个、基本完成1个、正在深化整改中 5个。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整改工作离区委、区委巡察办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针对1个基本完成和5个正在深化整改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抓好以下整改:
1、工作执行力不强,存在慢作为现象
进一步整改措施:“旱改水”地块需在春耕季节耕种水生作物后再进行核认,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接上级,并督促指导文岭镇在春耕季节及时组织村民种植水生作物,并做好项目管护工作。
完成时限:2022年3月底前
2、促进土地集约节约成效不明显
进一步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快2000—2008年批而未供土地分类盘整,推进批而未供处置,降低我区批而未供总量。
完成时限:积极推进整改
3、往来款长期挂账
进一步整改措施: 剩余未核销部分系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与区财政进一步核实暂借代垫的用地项目批次款或收储费用是否已出让进行帐目上的核销,督促局下属地产公司进行清查审计,厘清帐务后冲销我局的应收款项。
完成时限:积极推进整改
4、违建态势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问题
进一步整改措施:对未处置的违法用地案件,严格按照“两违”查处程序及职责分工,继续督促并提请区政府责成乡镇(街道)进行整改。
完成时限:长期整改
5、混编混岗问题突出
进一步整改措施:主动沟通组织、编制部门,待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将积极推进、逐步解决混编混岗情及基层所员工不足问题。
完成时限:待执法机构改革完成后将积极推进解决。
6、规划条件变更程序执行不规范
进一步整改措施:待司法程序完成后,我局将根据司法判决具体情况进行处置。
完成时限:待司法程序完成后依法依规推进处置。
五、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的看到,整改工作离区委、区委巡察办和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下一步,我局党组将更加积极履行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严格抓常抓严抓实,更加坚决彻底的抓好巡察整改问题的落实。
一是继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推进未整改到位事项的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全部完成或需要逐步解决的项目,按照既定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紧盯不放,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抓好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抓牢抓实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科室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部门领导责任,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支持纪检组对党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监督,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不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以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加强宣传引导和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紧盯干部队伍存在的“虚、僵、躲、拖、腐”等方面不良作风问题,从严从实抓好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28923337;通信地址:文松路666号,邮政编码:350200;电子邮箱clgt28923337@163.com。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22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