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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乐安然营前门站建设有关问题的函

日期:2023-04-17 10:04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pvCo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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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长乐区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贵司关于营前门站建设的有关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2019]4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2019]12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原则同意你司自行建设天然气门站。 

  2、应依法依规,按照基建审批程序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应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等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3、鉴于贵司现有的大同瓶组站的供气能力已无法满足城区用气需求,且已超负荷运转,为尽早消除安全隐患,早日实现同城同气同价,惠及于民,贵司营前门站应于2023年底前完成建设。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3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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