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供气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1-30 13:26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燃气企业:
春节临近,各企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工作落实,抓实抓细抓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供气安全保障工作。
一、持续抓好常态化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加强人员管理。对进入场站、营业厅等场所人员严格落实健康码扫码、查验行程卡和测量体温等措施。对准备入(返)榕的人员,要求其提前或抵榕后(12小时内)向所在地乡镇(街道、社区)报备,其中:境外入(返)榕人员,需落实“14+7+7”隔离;境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返)榕人员,需落实14天集中隔离;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低风险地区入(返)榕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3、14天各进行核酸检测;境内出现本土病例但尚未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重点关注地区入(返)榕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14 天健康监测,并于第1、3 天各进行核酸检测;省外其他未发生疫情地市入(返)榕人员,返回后24小时内需自行前往核酸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并落实14天健康监测。
2、强化防护措施落实。对企业办公场所、工地、食堂及住地等区域定期进行消毒消杀。人员养成佩戴口罩、勤于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在公共密闭场所全程佩戴口罩的健康生活方式。注意饮食安全,严防物品传疫。
3、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及时传达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信息,向人员宣传普及防疫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引导人员减少不必要的异地出行,倡导非必要不离榕,在本地过年,避免人员流动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
4、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燃气场站、办公场所、在建工地要严格按照要求设置隔离观察室,做好口罩、消毒消杀用品等防疫物储备。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人员,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强化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各企业要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人员信息排查登记、场所消毒消杀、人员佩戴口罩、隔离观察室设置、防疫物资储备等措施落实情况。对于防控疫情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整改弄虚作假、拒不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抓实抓细抓好春节期间供气安全保障工作
(一)全面排查燃气场站(门站、气化站、液化气储罐站、瓶装液化气供应站),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以清单化实现隐患闭环整治,切实做好燃气场站设施运行维护安全工作。要落实重要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重点部位实施封闭管控。要严格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实名制工作,加强钢瓶流向管理。
(二)加强燃气管网安全巡查,特别要加强重要区域、施工现场或事故易发节点的燃气管道巡查,加密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巡查频次,加强联动,严防第三方施工破坏地下燃气管道,确保燃气管网运行安全。
(三)紧抓用气安全管理,持续开展居民用户、单位用户入户安检和安全用气提醒、宣传,突出宾馆、饭店、单位食堂、城市大型综合体等人流密集场所燃气设施安全排查,指导和督促用户及时消除用气安全隐患,落实“三餐用气后关闭阀门”等安全防范措施。
(四)抓好瓶装液化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与属地乡镇(街道)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各类液化气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工作。
(五)做好燃气供应保障工作。要密切关注极端寒冷天气等可能引发灾害的风险,加强春节、重要会议期间城镇燃气储备情况监测,组织做好气源储备、调度和供需平衡工作,确保当地居民和各类民生用气。
(六)加强燃气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短信、微信以及发放安全用气材料等形式,普及安全用气知识,让居民形成“用完气、关阀门”的良好用气习惯,不断提高公众用气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七)强化值班值守和应急管理。各企业制定节日期间值班表、明确值班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应急抢险队伍整装备勤,加强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并处于完好状态。遇到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按程序立即向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