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 6 部门关于印发 《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4-10-16 16:23 浏览量:{{pvCount}}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我们制定了《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民政厅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