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乡村振兴星级村考评管理细则(试行)》(榕委振兴组〔2022〕9号)文件,为推进项目建设,经研究,现拟将2024年乡村振兴星级村项目回收的专项资金108万元拨付至相关村(具体分配表见附件)作为星级村项目进度款。
现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来信或来电等方式向福州市长乐区委乡村振兴办反映,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街道解放路27号,电话:0591-28826306。
附件:2024年市级乡村振兴星级村项目市级结余资金拟分配表
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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