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7125-1000-2014-00004 | 文号 | 长卫综〔2014〕116号 |
| 发布机构 | 卫生局 | 生成日期 | 2014-04-21 |
| 标题 | 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
| 索 引 号 | FZ07125-1000-2014-00004 | ||
| 文号 | 长卫综〔2014〕116号 | ||
| 发布机构 | 卫生局 | ||
| 生成日期 | 2014-04-21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转发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
现将《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卫医〔2014〕3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通知要求执行。 2014年4月21日
长乐市卫生局
闽卫医〔2014〕31号福建省卫生计生委 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救护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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