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FZ07127-0100-2024-00046 | 文号 | 2024年7号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长乐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27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审计局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医院原院长郑建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审计局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医院原院长郑建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告 | ||
| 索 引 号 | FZ07127-0100-2024-00046 | ||
| 文号 | 2024年7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州市长乐区审计局 | ||
| 生成日期 | 2024-03-27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审计局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医院原院长郑建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告 |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审计局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医院原院长郑建云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审前公告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9〕45号)的规定,经中共福州市长乐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我局将对郑建云同志任职福州市长乐区医院院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实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中央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情况;二是履行重大经济决策职责情况;三是履行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职责情况;四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五是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审计时间:自
三、审计工作要求和纪律:
三、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四、投诉电话:0591-28922568。
本公告公示期间自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福州市长乐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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