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5:49 |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25〕42号)等文件要求,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存档区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475号公安局2号楼11层。邮编:350200,电话:0591-6210995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民政部门保障民生、服务社会的核心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信息公开服务。通过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载体、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扎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落细。充分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强监管的重要作用,持续提升公开内容的含金量、覆盖范围与群众参与度,有效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稳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着力营造高效、规范、便民的政务服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我局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秉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准则,紧密结合民政业务实际丰富公开内容。2025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0条,历年累计公开1990条。从公开类别划分,行政许可类信息25条,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类信息24条,抢险救灾与社会捐助类信息31条,公开内容精准覆盖群众关切的民生领域关键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政务公开工作合规性与群众认可度保持良好水平。 

(三)信息管理规范情况。我局严格落实“应公开尽公开”工作要求,确保各类应公开信息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准确发布。同时,健全完善“政府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对工作动态类信息的编辑、报送、发布实行全流程审核管理,严格执行经办人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制度,从源头上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明确专人负责民政版块的日常运营维护,定期更新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核心内容,确保公开信息全面、精准、高效向社会公布,为群众查阅、获取信息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督整改机制,定期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核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相关制度文件,细化工作标准和操作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六)政府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 

社会救助领域:及时公开相关政策文件,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救助体系,严格规范城乡低保政策执行流程,常态化开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精准落实救助帮扶举措。   

养老服务领域:坚持硬件、服务双提升,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同步强化服务能力建设,全面夯实养老服务发展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 

 

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更新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三是文字解读质量不高。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制定如下改进措施:一是规范栏目更新维护,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明确更新时限与责任主体,确保各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动态调整;二是强化公开内容供给,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重点民生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三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让惠民政策通俗易懂、落地见效。 

六、其他应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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