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存档区档案馆、图书馆供查阅。咨询联系方式: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62号,电话:0591-28927963,邮编:350202,电子邮箱:cljy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乐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系统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全年情况进行总结。
(一)主动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区教育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托区图书馆、区档案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5年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52条(不含财政资金中的预决算250条)。其中,公开关于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学校修缮工程招标等信息31条;公示区教育局及辖区各学校财政信息250条,其中2024年度财政决算167条、2025年度财政预算83条;公开关于招生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学生资助等各类教育信息110条;在“专题专栏”中发布教育相关信息78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三)健全组织架构,落实人员保障
长乐区教育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实施、专人负责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组织、有计划推进。
(四)完善管理制度,严把发布关口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局办公室登记初审——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流程,严守“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核”的工作责任制。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和内容核实,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不实信息上网发布。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自查自纠,及时脱敏修正敏感信息,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安全、有序。
(五)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利用效能
我局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准确、注重实效、强化监督”原则,扎实推进公开渠道建设与优化。除固定公开栏公示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搭建教育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为群众查阅检索提供便利。及时公开教育领域规范性文件原文及清理结果,同步根据清理情况动态更新维护文件库,确保文件信息的时效性与权威性。
(六)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1.深化教育项目建设信息公开。2025年,公开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学校修缮工程招标等信息,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1条,保障群众对教育基建工作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2.强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公开。通过区政府网站、“长教新风” 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招生政策、范围、条件、结果等核心信息约50条,同步做好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等特殊情况政策解读工作。
3.规范教师招聘信息公开公示。强化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面试及长乐区优秀教育专项人才招聘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力度,持续加大区域教育人才引进力度。2025年度,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发布教师招聘相关信息约35条,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4.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区教育局认真做好“12345”便民热线、“12319”服务热线、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局长信箱、每学期期初的局领导、校园长接待日等工作,积极回应市民诉求,并及时借助政府网站发布准确权威信息。2025年,我局通过12345便民热线共受理各类诉求2914件,办结率100%;福建省信访信息系统平台转交办信访件62件,专项工作登记件49件,均做到及时回复。
5.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情况。我区聚焦教育信息传播效能提升,构建“官网+新媒体”发布矩阵,以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为核心,依托 “长教新风” 微信公众号拓宽信息传播渠道。截至2025年12月底,“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累计收获粉丝 72229名,全年发布教育新闻资讯868篇,总阅读量达117万余次,有效增强了教育政务信息的传播力与影响力。
6.推进困难学生资助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等阶段的免除学杂费、助学金政策公开要求,稳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等媒体平台,累计发布学生资助相关信息4条。
7.推进体育课程公示及研学信息公开。主动公开中小学体育课程设置方案、课时安排、作息时间表等课程信息,以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申报工作等研学相关内容。2025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5条,保障学生和家长对体育教学及研学活动的知情权。
8.加强民办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强化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提升民办教育教学质量,主动公开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结果、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通知、幼儿园招生方案等信息。2025年,通过长乐区政府网站、“长教新风”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发布相关信息31条,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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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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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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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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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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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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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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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4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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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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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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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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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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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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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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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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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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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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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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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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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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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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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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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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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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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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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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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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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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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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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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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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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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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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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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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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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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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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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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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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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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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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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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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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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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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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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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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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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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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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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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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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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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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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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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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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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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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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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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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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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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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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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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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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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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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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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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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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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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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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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深入,部分业务科室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倾向。二是政策文件解读质量有待提升,发布的部分教育政策文件解读内容过于简略。三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与细化程度不足,存在部分栏目公开率偏低等问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深化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融合,树立“业务公开同步推进”理念,将信息公开要求嵌入招生入学、教师招聘等核心业务工作全流程,明确公开节点和责任主体,推动公开信息与业务实际紧密衔接,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教育工作、服务公众的实效性。二是提升教育政策解读质效,丰富解读形式,推行图表解读、动漫解读、专家访谈解读、媒体深度解读等多元模式,增强政策解读的直观性与通俗性,助力公众深入理解教育政策,提升参与度。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类教育信息的公开范围、标准及细化要求,分解任务至各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执行网站栏目年度更新频率要求,杜绝信息长期不更新、公开率偏低等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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