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6 10:49 | 来源: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的要求,由区交通运输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长乐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长乐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文松路666号2#楼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邮编:350206,电话:0591-28995966,电子邮箱:jtj28995966@163.com)。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工作情况2025年,我局持续拓展政务公开的广度与深度,严格遵循法定要求及公开标准,确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算决算等重点政府信息依法、全面、及时公开。2025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工作动态31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1条,为信函申请,已依法依规按期予以答复和办结,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遵循,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优化信息审核、发布、归档流程,压实内容审核责任。定期开展已公开信息核查,重点排查内容准确性、表达规范性及个人隐私保护情况,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安全。

  4.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强化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功能,优化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中发布、定位清晰。聚焦公众关切,将涉及公众出行、公共安全等社会关注度高、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公开重点,并积极探索通过更加直观易懂的方式呈现,提升公开服务的针对性和便民度。

  5.监督保障与能力建设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畴,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并定期开展内部学习,持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对于上级核查或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与时限,立行立改。通过常态化监督与持续改进,推动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审核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机制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印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的实用性和服务性有待增强,部分信息与群众实际需求的贴合度不够紧密;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和标准化建设仍需完善,常态化管理效能有待进一步发挥。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需求导向,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信息供给,提升政策解读与政务服务信息的可读性、可用性;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健全信息发布、动态更新与日常监测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系统、可持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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