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02-0600-2024-00029 | 文号 | 长发改价格〔2024〕3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 生成日期 | 2024-03-13 |
标题 | 关于调整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102-0600-2024-00029 | ||
文号 | 长发改价格〔2024〕3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 ||
生成日期 | 2024-03-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调整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调整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
长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长乐安然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州市五城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榕发改价格〔2024〕15号)《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长乐区天然气价格联动调整方案>(试行)通知》(长发改价格〔2023〕4号)精神,现将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如下:
1、我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由现行 3.16元/立方米调整为3.61元/立方米,各阶梯气价仍按1:1.2:1.5的比例相应调整。
2、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基础销售价格调整自2024年4月12日起执行。
3、为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保障水平,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等人员家庭,用气价格仍按原标准3.16元/立方米执行。
4、加强宣传解释,做好价格公示工作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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