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商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7 11:24 | 来源:长乐区商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商务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4层,邮编:350207,电话:0591-28803900)。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文件要求,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精准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共发布政府信息2件,均严格按规定时限及时、规范公开。同时,注重日常工作的动态展示与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持续完善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强化源头管控与过程监督,确保公开内容严谨规范、表述精准、更新及时,实现质量与时效双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充分发挥政务平台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的“四统一”要求,不断优化栏目设置,规范信息发布标准,丰富信息内容供给,切实提升网站服务的便捷性与实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健全常态化审核机制,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表述不精准、地名地址错误等问题,第一时间核查整改,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同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评议,以监督促改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公开敏锐性不强。对主动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未树立主动展示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关切的意识。信息公开存在 “等、靠、要”思想,仅以完成最低公开要求为标准,造成主动公开数量持续偏低。

  (二)下步改进措施  

  强化主动公开意识,破除“等、靠、要”观念,围绕重点和民生领域制定动态公开目录,明确范围频次。将公开数量、质量纳入考核,设立量化指标并定期通报,推动公开工作从“有”向“优”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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