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12:03 | 来源:长乐区松下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通过下列方式进行联系(地址:松下镇首祉村军民路100号,邮编:350217,电话:0591-28769002,电子邮箱:sxzdzb005@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福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长乐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通过构建“流程规范、内容标准、模式常态”的政务公开体系,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与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塑造透明、高效的政府部门形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我镇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其中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3条,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2条。均于规定时限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将纸质文件报送区档案馆和图书馆。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5年度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条,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的举报、投诉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条例》等文件为遵循,充分发挥党建办作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在信息发布环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不涉及影响政治安全、社会意识形态安全、社会稳定的内容,不触碰国家秘密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红线,杜绝信息发布失实、失信等问题。同时,通过政府网站、镇村级公示栏等渠道,及时准确公开医疗、教育、社会救助等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对相关法规政策、部门文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内容全面公示,并妥善保管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纸质材料,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转。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镇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fzcl.gov.cn/)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栏目中。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并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工作报告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镇持续深化公开事项梳理与内容细化工作。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不断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格式,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通过增强公开的实效性和可及性,进一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优化政务服务体验,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5年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效,但仍然存在改进空间:一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发布以政府网站专栏为核心渠道,信息传播的覆盖面与可读性有待增强;二是工作人员专业素养有待提升,在政策理解把握、答复流程规范等方面存在短板。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公开载体与形式,将复杂政策文件、专业数据转化为图文解读等通俗易懂的传播素材,主动回应公众关切,提升信息公开的生动性与可读性;二是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条例》解读、保密审查规范、答复文书撰写等专题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工作经验分享等方式,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与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