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09 20:49 | 来源:长乐区梅花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由梅花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党建办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梅峰路4号,邮编:350214,电话0591-28609009,电子邮箱:mhz28608501@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2025年度工作贯彻落实情况

2025年梅花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对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严格把控信息公开内容与范围,强化信息公开审查程序,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

梅花镇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总计4条,其中第一季度1条,第二季度2条,第三季度0条,第四季度1条。所有信息均按时发布,并报送区档案馆、图书馆存档。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梅花镇2025年主动公开信息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条、其他类信息0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

梅花镇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答复、公开及公开期限等工作流程。梅花镇2025年度依申请公开数量为0条。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优化政务公开信息审查机制,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与“一事一审”原则,逐条核验信息内容,切实筑牢安全防线。审慎界定公开范围,对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属于内部事务信息、过程性信息等不予公开的内容,严格遵循“最小化适用”原则进行认定,防止随意扩大不予公开范围。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最大限度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审批制度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审核”的主体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清晰、可追溯。围绕政务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等核心领域与社会关切重点,制定并完善信息公开目录与标准。规范信息采集、编制、审核、发布、更新各环节操作流程,确保公开内容全面、格式规范、数据准确、解读到位。尤其注重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同步发布,增强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监督保障情况

1.持续强化绩效考核导向作用。将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与质量作为年度考核重点指标,构建与业务实际紧密结合的量化评价体系,定期根据政府工作要点与公众关切调整考核内容与权重,突出公开的实效性、覆盖面和回应度。通过考核结果与绩效奖惩挂钩,形成“以评促改、以考促优”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各部门将信息公开从任务落实转变为服务自觉,全面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2.积极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与效能。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或信息公开专栏显著位置,统一公布各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责任部门,方便群众联系与监督。建立健全“接收—转办—反馈—评价”的社会监督处理机制,对公众提出的咨询、质疑和建议,做到当日分办、限时核查、规范答复。鼓励通过在线互动、听证座谈等形式拓展监督参与,定期公开典型问题处理情况,将社会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持续动力,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深化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与整改闭环管理。严格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常态化自查与专项评估,系统梳理信息公开在机制建设、内容质量、便民程度等方面存在的短板与不足,形成问题清单与整改台账。针对评估反馈的重点问题,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时间节点与改进目标,实行销号管理。建立动态提升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成效持续巩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从合规性公开向优质化服务转变。

2025年度,梅花镇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梅花信息公开工作虽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策公开内容质量还有待加强;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如教育、医疗、项目建设),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真正讲清政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将人员能力建设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抓手,通过系统化、常态化的学习与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梅花镇暂无说明的其他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梅花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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