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06-0200-2017-00009 文号 长罗政〔2017〕124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罗联乡 生成日期 2017-11-17
标题 关于印发《罗联乡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现将《罗联乡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索 引 号 FZ07906-0200-2017-00009
文号 长罗政〔2017〕124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长乐区罗联乡
生成日期 2017-11-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罗联乡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现将《罗联乡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印发《罗联乡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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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罗联乡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制品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罗联乡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7日

  罗联乡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

    象牙制品专项行动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全省、福州市打击走私、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开始至今年 12月31日开展严厉打击走私、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依据《长乐区严厉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按照落实属地管理、部门分工协作的总要求,强化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形成合力,集中一段时间严厉打击走私、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行为,形成强大的震慑声势。重点加强对雕刻企业、工艺作坊等的排查力度,强化对工艺品商店、景区商场等重点场所的清查整治和网格巡查,捣毁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窝点。

  二、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从2017年11月15日起至12月31日,具体分为以下四个阶段实施。

  (一)部署动员阶段(时间:11月15日起至11月16日)。

  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工作分工、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准备工作。

  (二)清查摸排阶段(时间:11月17至11月20日)。

  根据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和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求、工作模式,按照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分工协作的原则,将清查摸排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村居、综治网格员,全面、深入摸清本地涉及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有关情况,进一步明确本地打击整治工作重点和细化工作任务以及上级需要帮助解决问题,各村于11月20日前将排查情况及时上报乡政府。

  (三)打击整治阶段(时间:11月21日至12月20日)。

  坚持条块结合,根据方案和整治工作重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政府组织,部门协作,集中打击,全面整治。乡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整顿各自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提高专项行动打击成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

  乡林业站开展检查指导,总结专项行动成果,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完善打击管控长效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 工作重点

  1、“停”。乡市场所、林业站等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工设备、销售场所该拆除的拆除、该转产的转产、该撤柜的撤柜,对加工原材料象牙采取登记封存备案等措施;工商部门要依法办理有关变更、注销登记手续,不再受理经营范围涉及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的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

  2、“打”。乡派出所、林业站等部门要保持高压态势,适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情报经营,主动排查线索,及时把握象牙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的动态特点,深入开展研判,坚决打击涉及象牙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3、“查”。乡林业站、市场所、文化站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雕刻企业、工艺作坊等的排查力度,强化对工艺品商店、景区商场等重点场所的清查整治、检查监管,坚决将象牙交易清理出市场。经常性组织明察暗访和集中突击检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销售象牙及制品的商户和从业人员依法惩处追责。

  4、“转”。各村和乡企业办、文化站等部门要做好企业转型工作,积极引导象牙雕刻从业者拓展新的雕刻业务,延续技艺传承,维护社会稳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村和乡直有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切实增强打击象牙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严抓实。乡政府建立罗联乡打击走私和非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工作。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制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人,落实落细工作举措。

  (二)加强分工协作。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完善协作长效机制,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共同做好专项打击工作。

  (三)加强日常监管。林业站、市场所、文化站等部门要加强对雕刻企业、工艺作坊等的日常巡查力度,强化对古玩市场、工艺品商店、景区商场等重点场所进行常态化清查整治。派出所要加强对网上非法销售象牙及制品的监控。派出所、市场所要充分利用110报警平台、12312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落实举报制度,及时核查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部门要主动联系和引导大象保护相关社团活动组织、环境公益组织、志愿者协会等社会力量,及时掌握相关动态和案件线索,形成社会共同参与治理的合力。

  (四)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和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形式,全面加强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重要性的宣传教育,使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网格。重点加强对雕刻从业人员、出入境人员、网络销售人员、物流从业人员、重点消费群体的宣传工作,特别劝导雕刻从业人员严禁收购、加工、贩卖象牙及制品,让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注重开展正面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理念和生活方式,教育广大群众提高保护大象等野生动物意识,不购买、不消费包括象牙在内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发动群众积极主动举报线索,营造全民抵制非法象牙制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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