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14:33 | 来源:长乐区猴屿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关于进一步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猴屿乡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中发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猴屿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猴屿乡猴屿村文明路35号,邮编:350216,电话:0591-28940000),电子邮箱:2268176008@qq.com)。结合我乡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2025年,猴屿乡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围绕乡域发展重点、群众关注热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对于上级下达的涉及乡村发展、民生保障、侨胞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政策文件,结合猴屿乡实际情况,通过乡政务公开专栏、村公告栏、微信群等渠道进行通俗化解读。 

2.积极组织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定期检查“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TRS互动平台系统,查看我乡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合规。 

(二)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 

2025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传发布。 

2.主动公开信息类别 

我乡202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他类信息0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我乡“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区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时限等要求; 

2.每月及时向区档案馆、区图书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电子及纸质文档,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3.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确保了“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区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区政府门户网站是我乡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乡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信息公开专栏 

我乡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乡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六)监督与保障情况 

2024年,我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结合本乡实际,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渠道,主动公开财政性资金信息、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上级政府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等信息,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传播主要以文字发布为主,缺乏图文解读等生动直观的形式,针对老年群体、侨胞等特殊群体的公开渠道覆盖面不足。二是缺乏政务公开专业人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多为兼职。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乡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丰富公开形式,扩大覆盖范围,除传统公开渠道外,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推送乡域发展动态和相关政策,拓宽信息公开覆盖面。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推动业务培训计划,提升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乡2025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长乐区猴屿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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