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913-0200-2020-00014 文号 湖政〔2020〕37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湖南镇 生成日期 2020-05-18
标题 湖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镇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长安委〔 2020 〕 2号) ,以及福州市安办制定的《福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榕安办〔 2020 〕 13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索 引 号 FZ07913-0200-2020-00014
文号 湖政〔2020〕37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湖南镇
生成日期 2020-05-1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湖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村(社区) 、镇直各有关部门:根据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 (长安委〔 2020 〕 2号) ,以及福州市安办制定的《福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榕安办〔 2020 〕 13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湖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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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镇有关部门

根据区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长安委〔2020〕2号),以及福州市安办制定的《福州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榕安办〔2020〕13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3月9日省委省政府省市县三级视频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通过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着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及人身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认真排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严格控制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落户长乐;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牵头单位:镇政府;责任单位:村(社区)、企业、镇有关部门

2.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依法上报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逐一再次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升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镇政府;责任单位:村(社区)、企业、镇有关部门

3.危险化学品全链条各环节安全监管: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深化危险化学品“一体化”监管,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排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切实消除监管盲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形成工作合力。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牵头单位:镇政府;责任单位:村(社区)、企业、镇有关部门

(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

1.产生环节: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企业是否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并梳理出企业名单,督促企业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相关规定开展鉴别鉴定;督促废弃化学品产生企业在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如实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督促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企业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对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规范贮存,对于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2.运输环节:重点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车辆、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等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是否制订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

3.处置环节:重点排查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企业是否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进行规范贮存;在利用处置过程中是否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相关部门要建立监管协作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密切协调配合,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打击瞒报漏报、违规贮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废弃危险化学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烟花爆竹

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不落实,“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店(点)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储存烟花爆竹的黑窝点,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违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并将关闭取缔的零售店(点)及相关人员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严防“关而不停”或者转入“地下”非法经营。

三、工作要求

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不分阶段、不分步骤,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坚持边动员、边排查、边整治、边问责,把宣传发动、自查自改、执法问责、隐患整改贯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全过程。

(一)立即拉网检查。即日起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排查风险、找准最大风险、有效化解风险。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监督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验收清单、执法清单。要结合实际,分级分类精准检查,明确检查频次,定准对策措施,切实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

(二)严格监管执法。社区)、有关部门要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安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停产整顿、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单位,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

(三)全面落实整改。本次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坚持把保证人身安全放在大排查大整治的首要位置,对查出的隐患要当作事故予以重视。对重大安全风险隐患,要列出清单、挂牌督办,逐项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确保闭环管理。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及时总结分析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做法,及时纠正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常态化的安全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要结合实际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每季一督导、每月一会商,协调推进本辖区、本部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层层压实责任。社区)、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责任领导及具体职责,抓好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督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场所)落实主体责任,抓全员发动、自查自纠、整改落实,确保排查整治取得实效。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要切实扛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依法全面履责,加强安全管理和岗位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将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管理者、每一个员工、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确保安全发展。

(三)抓好督导服务。社区)要根据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进展,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有关部门要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及时会商、研判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

 

 

 

 

 

                                      湖南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8日

 

 

 

 

 

 

 

 

抄送:区安办,镇党政领导成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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