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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Z07908-3000-2015-00008 | 文号 | 古政〔2015〕170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古槐镇 | 生成日期 | 2015-12-04 |
| 标题 | 古槐镇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 内容概述 |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2016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要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和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从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 ||
| 索 引 号 | FZ07908-3000-2015-00008 | ||
| 文号 | 古政〔2015〕170号 | ||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古槐镇 | ||
| 生成日期 | 2015-12-04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标题 | 古槐镇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 ||
| 内容概述 |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2016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要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和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从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 ||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特别是2016年全国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镇政府决定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3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专项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职能作用,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全国两会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为“两节”、“两会”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黄其伟(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郑 韧(党委计生副书记)
郑锦娇(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 熙(副镇长)
常务副组长:黄忠启(综治副镇长)
副组长:陈国强(副镇长)
杨 花(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张峰晖(人武部部长)
游通向(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杨 航(司法所所长)
成 员: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村委会、镇直办单位,认真谋划,切实加强冬季防火的各项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10月30日前)
各村、镇直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按照本方案的目标要求,深入分析当地火灾形势和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并部署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前)
各村、镇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认真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和消除火灾隐患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同时,要重点抓好“两节”“两会”等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三)总结报告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
各村、镇直单位对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逐级上报工作情况。镇政府将适时对全镇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任务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各村、镇直单位要依法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落实行政责任制,抓好本辖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督促本系统、本行业加强火灾防范措施,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对冬季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部署,要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内的重点单位、重点岗位(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再进行一次梳理,认真分析这些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组织领导本单位人员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教育培训,针对冬季气候干燥,降雨量较少,容易引发火灾的特点,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二)继续持续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
各村、镇直单位要持续推进“清剿火患”战役,继续加大对重点行业、商场、宾馆、学校、敬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和“三小”场所的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继续深化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活动,目前,冬季夜长昼短,许多火灾存在难发现、难扑救,人员难逃生、难疏散的问题,派出所、消防中队、安监所等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列入排查范围的“三合一”场所和“三小”场所逐一进行拉网式的大排查,排查工作一定要细要实,不能“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一定要查到每一个基层单位、每一个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数据库,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其他各部门也要进一步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对发现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随时可能发生火灾,严重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部位、场所,要按照《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精干力量,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和措施,限期整改。
元旦、春节等节日期间,群众燃放烟花要进行防火宣传,杜绝无证无照经营烟花爆竹。各村、镇直单位对各类群体性活动必须要做到提前介入,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预案;对活动场所的用火用电、装修、安全疏散、消防器材设施配置等要进行严格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镇综治办,并督促主办或承办单位立即整改。综治办、派出所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又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责令停止举办,确保安全。
(三)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
各村委、镇直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充分发挥行政村的基层单位作用,着力构建全覆盖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传播媒介,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常识以及常见火灾的扑救方法、逃生自救技能等,实现社会单位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由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的转变。同时,要继续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对已达标的社会单位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成效。
(四)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
各村、镇直单位要积极与镇综治办联系,督促并组织好各自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职工 “三个能力”(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疏散人员),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要从实际出发,针对冬季火灾的特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突出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宣传纳入文化下乡的活动内容,切实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通过悬挂横幅、制作标语、发放宣传单等传统形式加大对全社会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普及消防法规知识,使冬季防火工作家喻户晓;充分发挥消防志愿者作用,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加强对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持续在公众聚集场所组织开展以“提示公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安全逃生路线、安全出口的具体位置,遇到火灾等紧急情况如何正确逃生、自救;提示公众所在场所内灭火器、逃生设备器材具体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为主要内容的“三提示”主题宣传活动。各村、镇直单位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冬防宣传标语,并制作冬防宣传专栏。
(五)开展消防应急灭火救援演练
冬季是火灾的高发期,镇专职消防队要切实强化值勤备战意识,依法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进一步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和社会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充分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要立足于“灭大火、打恶仗”和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从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镇直单位要组织本系统行业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灭火救援演练工作,切实提高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各村委会、镇直办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消防工作。要按照网格化要求将责任层层落实,将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要加大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力度,实行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除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地政府负责人和上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单位负
责人的法律责任。
(二)持续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镇派出所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系统各行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达标创建的指导,督促和指导社会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四个能力”达标创建和评定工作,确保今年任务顺利完成。要结合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加强对社会单位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按照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评定标准,对已评定为达标、基本达标但发生亡人火灾事故或者较大以上火险事故的社会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各行业主管要将评定结果纳入本系统本行业评星、评级、年检等工作范畴,未达标单位不得通过本年度相关的评星、评级、年检;对不达标的单位,派出所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实施跟踪监督。
(三)广泛宣传,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各单位要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宣传、教育、文化、广电等部门广泛开展以冬季防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活动,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防火自救能力。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以“全民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火场逃生自救能力为重点,以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切实加强消防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召开社会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集中开展消防法制教育,明确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各单位要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人员普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管理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电视、互联网站等要积极配合冬防工作,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消防部门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四)加强执勤,强化灭火救援备战。派出所和各义务消防队伍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开展冬季消防业务大练兵,要强化依法执勤意识,切实履行灭火救援职责。要针对冬季火灾多发在夜间,发现晚、报警迟、烟雾大、扑救难、易造成人员伤亡的规律和特点,立足“灭大火、打恶仗”,坚持“救人第一”,从思想、组织、装备、训练和预案上扎扎实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尤其是夜间火灾,必须确保做到“五个第一时间”,有效落实自身防护,及时扑灭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各村制定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15年10月31日前报(镇综治办,联系电话:0591-28778780);2015年11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附件: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古槐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4日
附件:
火灾隐患整治相关要求
一、对存在以下七种情形的,依法依规坚决关停、查封:
1、甲、乙类厂房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的;
2、甲、乙类厂房、库房或丙类厂房与人员密集场所、住宅或宿舍混合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
3、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设施的;
4、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楼梯间的设置形式及数量不符合规定的;
5、宾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
6、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建筑、医院、疗养院的住院部分与其他建筑合建时,所在楼层位置不符合规定的;
7、用燃烧性能低于A级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作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二、对存在以下五种情形的,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整改: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的;
2、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GB 50156对一级站的规定的;
3、存在大量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缺损等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连片区域;
4、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内的合用场所的连片区域;
5、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且整改难度大,被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关停查封后容易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
三、对存在以下六种情形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2、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3、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4、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5、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6、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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