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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03-29 15:20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

  根据长乐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调动各科室、基层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形成全系统齐抓共管抓综治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系统继续开展新一轮“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平安创建工作,推动新一轮平安单位创建活动的扎实开展,为全面融入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加快推进长乐卫生计生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安定稳定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创建目标

  分阶段、有步骤开展“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更加开放美丽和谐幸福的新长乐创造和谐稳定的医疗计生环境。

  1、群防群治网络更加完善,广大群众参与建设“平安单位”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大幅度提高;

  2、加强局机关及所属基层单位安保措施,进一步确保防偷防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3、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提高市民群众的法律素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形成人人学法、懂法,崇尚法治精神、普遍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 有效遏制非法宗教组织、“法轮功”等各种邪教组织的活动;

  4、提高预防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能力;

  5、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高。

  三、方法步骤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系统新一轮“平安单位”创建活动顺利开展,成立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基层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做到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局属各基层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方案,确保做到全局动员、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挖掘整合社会资源,大张旗鼓地宣传市委创建“平安单位”的决策部署、目的意义、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创建活动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真正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变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结合综治宣传月、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科普宣传日、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作用,制作墙报、黑板报、简报、专栏、发放宣传材料、法律咨询、宣传单等形式,为建设“平安先行单位”活动提供强大的舆论氛围。

  3、动员动署,抓好试点。根据“平安单位”创建工作规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分阶段稳步推进。力争在年底达到“平安单位”创建标准。

  4、狠抓队伍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大力抓好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场馆的安保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强化素质,切实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使其真正成为建设“平安单位”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5、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坚持用与时俱进的精神,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实效性,不断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创建“平安单位”的新情况、新问题。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在理论、方法、形式、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使创建“平安单位”工作跟上时代步伐。

  6、加大人、财、物投入,增强保障能力。根据创建工作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创建活动所需经费,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确保建设“平安医院”活动的顺利开展。

  四、创建内容及标准

  主要以领导重视、维护稳定、加强防范、职能发挥、群众满意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检查考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开展“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改善医疗服务质量。

   1.加强医德医风和医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创新服务流程,优化诊疗环境,为患者提供及时、方便和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3.广泛开展三好一满意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志愿者医院服务等活动。

   4.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深入开展临床医路管理,加强考核评价,健全医疗安全管理组织,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工作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医疗仪器设备合法、合理、安全使用,避免发生医疗差错和事故。

  5.大力扶持农村医疗机构,深入开展对口支援,努力提高基层医疗技术水平。

  (二)妥善处置医患纠纷。

   1.按照及时发现,有效处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医患纠纷预防处置、情况评估研判机制,切实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努力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越级上访事件,避免因医患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3.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管理及人民调解专业队伍建设,完善调解程序,建立医患纠纷联调联动机制,促进调保结合,提升调节水平,更好的发挥第三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作用。

   4.继续积极探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的服务能力。医疗机构与保险公司之间要加强协调平沟通,研究制定更加合理的医责险条款、费率、险种、理赔程序,并把医疗责任保险与医患纠纷调处有机结合起来,化解医疗风险。

   5.进一步完善快速反应机制,按照优先出警、优先受理、优先查处的原则依法妥善处理医患纠纷事件,坚决从严打击职业医闹。对扰乱医院秩序、影响医院正常工作闹事行为的当事人,要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侮辱、殴打医务人员、毁坏医疗设施等违法行为要予以果断制止,依法查处。

  (三)强化安全防范管理。

  1.定期组织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学习培训,落实内部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责任制和毒、麻、精神、放射性药品的管理制度。

  2.强化重要部位和重点科室的安全管理,重点要害部位技防设施安装到位,定期检查维护,及时消除内部安全隐患。

  3.制定和完善防恐怖、防破坏、防灾害事故、防群体性事件等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加强与基层社区组织、公安派出机构的联系,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针对医院周边环境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印刷品、违章摊点。

  (四)打击涉医违法行为。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扎实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采取集中整治行动和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医疗美容、性病诊疗、推拿按摩和违法违规医疗广告以及超范围执业等进行执法检查,采取多部门联动和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促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顺利开展。

  2.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的管理模式,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高行政审批人员、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为平安医院创建创造优良的医疗环境。

  3.严格医疗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对不符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广告或多次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和广告业主依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4.开展违规违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通过集中整治,依法查处违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净化医疗市场,切实维护广大患者的权益。

  ()营造平安创建氛围。

  1.强化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意识,建立统一协调的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最新的政务信息和医疗服务信息,满足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医务工作者为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作出的不懈努力和无私奉献精神,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务人员的社会氛围,增强医患之间的信任感。

  3.注重生命科学和临床医学的特殊性、高科技性和高风险性的宣传,引导群众理性对待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和医疗损害纠纷。

  五、考核办法和步骤

  主要采取听、看、访、评等形式进行,由市综治办负责对市直单位的创建考评工作。

  1、自查。拟申报“平安单位”创建达标验收的单位要严格对照考评标准认真开展自查,并按照《考评细则》内容填报自评分,会同年度综治工作总结及“平安单位”创建申请验收报告于当年底前报市局办公室。

  2、验收。20171月,由局办公室牵头,同有关科室对卫生计生系统下属单位创建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六、具体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和各基层单位要提高对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认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责任人具体抓,及时报送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2、严格考评检查。考核检查严格按照《考评细则》为标准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中共长乐市委、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平安长乐”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平安先行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将作为评选精神文明和党建先进单位的前提条件,对未被评上平安先行单位的单位,将不予参评精神文明或党建先进单位。

  附:《长乐市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考评细则》

   

  

 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3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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