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的有关规定,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长乐区鹤上镇316国道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并征求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区直相关部门、乡镇代表及相关专家的意见。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及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馈。
一、位置: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
二、用地面积:9.9453公顷
三、用地范围:东至莲柄港河道和316国道交界,西至峰陈村居民区,南至德诚珠宝文化创意产业园南侧厂房,北至福建金鑫纺织有限公司,涉及鹤上镇峰陈村,共1个镇1个村。
四、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
五、反馈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3层313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1-28200036
附件:《长乐区鹤上镇316国道南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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