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答: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2、哪些从业人员适用最低工资标准规定?
答最低工资标准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及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3、单位将部分加班工资计入最低工资,这种做法允许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规定,最低工资应当剔除延长法定工作时间所得的工资报酬。单位若将加班工资一并计入最低工资,或用部分加班工资来抵充单位发给劳动者不足最低工资的标准,这种做法是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此外,文件明确规定,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
4、用人单位如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答: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也可以通过劳动保障争议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为什么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于全日制以月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换算的水平?
答:因非全日制用工职业稳定性差,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存在差异,不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待遇,以及需由个人全额缴纳养老、医疗保险费等。因此,为了保障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略高于全日制以月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换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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