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地铁口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的建议》(第36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2025年7月28日,我局与陈杰委员联系,并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中肯和建设性的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对照委员提出的建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办理意见
(一)精细规划,扩充停车资源:结合地铁站周边人流量、通行需求等实际情况,在地铁6号线万星站、郑和站、十洋站、万寿站等出入口周边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做到“应划尽划”。今年以来,累计补划、增划地铁站口“两车”停放区域标线约700余米,有效拓展规范停车空间。
(二)强化执法,严管违停行为:采取“定点值守+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同时加大巡查频次及查纠力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现场劝导“两车”规范停放14150余起,查处乱停放违法行为680余起。
(三)联动共治,形成管理合力:主动加强与交警、街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开展联合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维护良好停车秩序的社会氛围。
(四)依规规划,完善配套建设: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规划管控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建设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所(含充电设施、停车棚等)需经规划审批。我局积极对接资规、住建部门,建议在考虑安全和便利的基础上,在新建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将电动车停放场所(含遮雨棚)建设纳入规划设计条件,以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东杰 联系电话:13950273888
经办人员:陈 辉 联系电话:18060512558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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