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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11号意见建议续办情况的答复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10-14 09:19 浏览量:

陈雪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首占站投放共享电动车的建议》(第111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2026年10月12日,我局与陈雪梅代表联系,并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中肯和建设性的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对照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办理意见 

  (一)科学规划投放布局,完善枢纽接驳功能 

  结合首占交通枢纽区位特点和群众短途换乘需求,我局按照共享电单车管理及停放规划要求,重点对首占站片区进行点位布设。通过合理设置停车区域、安装电子围栏管控设施,切实解决枢纽周边出行接驳不便的问题。目前,首占站周边已布设停放点位14个,有效打通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进一步提升轨道换乘便捷度,方便市民日常出行。 

  (二)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日常运维管理 

  我局持续督促各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严守安全生产底线,落实日常运维主体责任,配齐专职运维人员,常态化开展车辆调度、车身清洁、故障车辆清运及安全排查工作,保障车辆停放整齐、车况良好。同时强化行业日常监管,严格落实奖惩问责机制。2026年以来,累计约谈运营企业3次,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处罚4家次,累计罚款2万元。 

  (三)深化联合执法整治,从严规范通行秩序 

  我局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常态化巡查整治,同步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和路面交通行为。我局重点整治共享电单车乱停乱放、占道堆放等市容问题,今年以来累计规整无序停放车辆1400余辆。公安部门结合辖区实际,落实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从严抓好源头管控、行业管理、路面执法和宣传引导,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严查各类骑行乱象,有效改善辖区道路及交通枢纽的通行环境。 

  (四)强化全民宣传引导,营造文明出行氛围 

  我局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通过案例警示、志愿劝导、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安全骑行、规范停放的相关知识,引导市民养成文明骑行、有序出行的良好习惯。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现场普法宣传覆盖1000余人次,持续营造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 兴   联系电话:15060116111 

  经办人员:陈 辉   联系电话:18060512558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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