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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号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06-23 09:53 浏览量:
 陈枝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道路反复开挖的建议》(21)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2026年5月21日,我局与陈枝钦代表联系,并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中肯和建设性的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对照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办理意见

(一)严控源头审批,统筹施工计划

一是严把源头准入关口。严格落实《福州市城市道路建设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控道路挖掘审批条件,对新建、扩建、改建交付未满五年、大修竣工未满三年的城市道路,原则上不予审批挖掘。确因特殊情况需挖掘施工的,严格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审批,从源头杜绝随意开挖、重复开挖、无序开挖等问题。

二是统筹年度施工计划。由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等单位每年年底报送次年度占用挖掘市道路计划,未列入年度计划的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申请不予许可。对同一路段、同一时段的施工项目进行整合统筹、合并施工,有效减少反复破路施工频次,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推行联审联办,提升审批质效

深化部门协同联办机制,针对涉及市政设施、城市绿化等多部门交叉许可事项,打破分段审批、依次办理的传统模式,实行并联审核、同步办理,大幅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办事流程。今年以来,我局联合住建部门累计办结道路挖掘审批事项5件,高效统筹各类管线施工需求,切实提升道路挖掘审批办理效能。

(三)强化全程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持续压实施工全过程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道路挖掘施工现场巡查,严格核查施工许可手续,坚决查处无证施工、未批先挖、超范围施工等违规行为。严格规范施工围挡设置,及时整改围挡破损、超范围占道、围挡不洁等问题。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控,严查土方乱堆乱放、渣土滴撒漏、车辆带泥上路等现象,全力维护道路通行安全与市容环境秩序。

今年以来,我局配合住建部门开展道路挖掘项目现场勘察11次,实现施工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闭环监管,持续规范辖区道路挖掘施工管理秩序。

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东杰      联系电话:13950273888

经办人员:        联系电话:18060512558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5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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