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监督与支持并重机制的建议》(第112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收到建议后,我局积极与您开展沟通交流,认真聆听您对健全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与支持机制的具体思路、工作建议,详细梳理建议中的关键内容与重点方向,把握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需求,为针对性落实办理工作、完善工作举措奠定坚实基础。
二、办理意见
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建议办理与提升基层行政执法效能紧密结合,多措并举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具体办理措施及成效如下:
1.梳理赋权事项,抓实基层减负增效。我局积极对接区委编办、区司法局,系统梳理城市管理领域、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赋权乡镇(街道)事项、乡镇(街道)配合履职事项,已完成赋权事项收回工作,并同步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职事项清单,优化执法事权配置,厘清赋权事项职责边界,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深化协作指导,破解基层执法难题。我局持续加强与各乡镇(街道)执法队伍的常态化交流协作,对乡镇(街道)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证据固定、流程规范等堵点难点问题,及时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共享执法经验,推动全区执法工作高效开展。
3.强化制度引领,打通案件执行关键。我局与区资规局联合草拟了长乐区涉林非诉行政案件“裁执分离”工作实施方案初稿,目前已提请区政府研究审议。该机制聚焦林业非诉行政案件执行难点,进一步厘清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区级部门与乡镇(街道)的执行职责,切实将执法监督与基层支持落到实处,有效破解基层案件执行难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聚焦乡镇行政执法工作实际,以您的建议为导向,不断优化完善执法监督与支持保障机制,全力提升基层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黄 兴 联系电话:15060116111
经办人员:高景榕 联系电话:13285001602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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