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违规骑行共享电动单车路面管理的建议》(第29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2026年5月20日,我局与陈文华代表联系,并认真听取代表提出的中肯和建设性的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对照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了办理工作的落实。
二、办理意见
(一)科学规划停放点位,健全行业管理体系
为规范共享电动单车停放秩序,优化路面通行环境,我局已委托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编制完成《长乐区共享电单车停放点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共享停车点位,进一步完善行业运营管理体系,从场地管控层面夯实管理基础,规避无序骑行、违规骑行带来的安全问题。
(二)严管车辆运营,强化身份核验管控
聚焦未成年人禁骑核心要求,我局督促辖区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强化车辆运营管理与用户身份核验工作,要求所有企业全面启用用车人脸识别功能,严格执行未成年人禁骑相关规定,从技术源头阻断未成年人违规扫码骑行渠道。目前,我区三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均已全面落实实名认证、人脸识别双重核验措施,有效筑牢年龄准入防线。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持续加大行业执法巡查力度,常态化督导运营企业落实禁骑管控措施,同时积极联动区交警大队、各中小学校,协同开展路面执法劝导、校园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形成监管、执法、教育闭环管理,全力防范未成年人违规骑行风险,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陈东杰 联系电话:13950273888
经办人员:陈 辉 联系电话:18060512558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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